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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动词”的文学

2017年03月17日 13:52 | 作者:徐兴无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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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内涵和外延永远在变动之中,它可能不再是一个文化形式,而是文化的因素,不断地“文学”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也不断地更新自己的世界

文学是一个辩证的存在,是一个“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文明现象。其“极高明”之处在于,它能究天人,通古今;能穷性尽情,刻画世相,用一套抽象的视觉符号(文字)和声音符号(语言)创造出无比丰富的审美世界。陆九渊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文学也是如此。这是使用具象符号的艺术如美术、雕塑、音乐等所达不到的,这些艺术必须依赖耳目身体和较多的物质条件。其“道中庸”之处在于,文学是感性的,是动情之物,一点不抽象,属于每一个平凡的人,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只要能识字,就能读文学作品,即使是文盲,也能欣赏文学,甚至还能创作。由于世界在变,人心在变,艺术表现和传播的技术手段在变,文学的边界似乎越来越模糊,一切给文学下的定义,都逃脱不了成为学科意识形态的宿命。所以,我更愿意说文学是一个“动词”。这个“动词”一方面是逻辑意义上的,因为文学的内涵和外延永远处于变动之中,它可能更多地不是一个文化形式,而是文化的因素;另一方面是语法意义上的,它既是及物动词,不断地描述现实世界,把我们的日常生活“文学”了;它又是不及物动词,不断地创造、更新它自己的世界。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动词,产生出文学事业,并且决定了作家以及从事文学研究、文学教育的人必须承担的文化责任和历史使命——让文学成为一个积极的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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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要成为一个积极的动词,首先要创造积极的人生,培养真善美和自由的心灵。中国文学一向以表现人的心志为目的。《尚书》曰“诗言志”,《左传》曰“言以足志”,这些道理,看起来很朴实,但如何表达,表达何种心志,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文化实践。诗歌与言论是先于文字书写的文学形式,诗与礼乐相关,其神圣性自不待言,而古人更看重个人的言论,至以“立言”与“立德”“立功”并为“三不朽”之事,因为言是人的直接体现,是“身之文也”。中国文化重视辨言察志,在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中,“言部”的字有247个,而“文部”的字只有4个。志、言、文依次为主次关系,所以《易传》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再好的修辞和语言,都不能完全体现心志,而文学永远在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努力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从文学的角度,我们不必将“德”仅仅理解为伦理道德,而是理解为良好的品性,那就是高尚而充实的情怀、真实不虚伪的人性。陆机又曰“诗缘情”,文学不仅要言志,还要抒情,心志与情感不可分离。志须有情的支撑才不空虚,情须有志的引导才不低俗,真实伟大的情感是文学的能源。所以,文学有志向,但要“志于道”;文学有思想,但要“思无邪”;文学有性情,但要真情至性。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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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学 动词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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