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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产权保护 激发企业家精神

——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庄聪生

2017年03月20日 08:48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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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7日电(记者 吴志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体现出来的“有恒产者有恒心”,对于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庄聪生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意见》的出台回应了民企关切,对激发企业家精神以及保护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心”:回应民企关切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增加有效供给,新的有效供给活力不是来自政府而是来自企业,尤其是来自生于草根,在草根中蓬勃生长的民营企业。这就需要激发企业的活力。

“国家要强,企业必须强。企业强,就必须激发企业家精神,特别是要激发和保护好民营企业的企业家精神。”庄聪生如是说。

当前民间投资趋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庄聪生认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政府要忧企业所忧,想企业所想,为激发企业活力而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的出台,让企业家更加感到来自法律保护,更加感到安心。”

庄聪生委员分析指出,发挥企业家精神的前提首先是要企业家感到安心放心。《意见》的出台回应了企业家想要的这份安心,实实在在地回应了民企关切企盼。

“民营企业家有‘三心’问题待解决,即有没有信心、能不能安心、会不会专心。‘三心’直接决定企业家精神是否可以被激发。”庄聪生说。

庄聪生说,现在有一个现象非常值得关注:不少企业家有“小富即安,大富不安”的情绪,“不挣钱心慌,挣钱也心慌,挣得越多心越慌”。这背后其实有多层面的隐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整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关于民营企业“第一桶金”的争论,反腐过程中的民企负面内容、社会中的“仇富”现象等引发的各种声音不绝于耳,对于民营企业本身,这些声音很容易造成民企的困扰、疑虑。

产权是公民、法人等主体最为重要的一项权利。对于人身安全以及财产权的保护,是民营企业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例如,一直以来都存在的一些民营企业家移民带走资金的现象,忧虑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是其中的一大原因。再如,在市场竞争机制下,作为以创新为己任的企业家,寻求法律保护创新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或滞后,直接影响民企投资的信心。

多年以来,从物权法的修改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直至《意见》的出台,让需要“三心”的民企实实在在地吃到了“定心丸”。

“保护好产权,企业家才能安心做实体经济,搞创业创新才有更强的安全感。‘双创’需要好的法治环境氛围。”庄聪生说。

促进公平:为实体经济扫清障碍

庄聪生另外的身份是全国工商联原专职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多年来,庄聪生奔走全国各地,在开展大量民营经济调研的同时,与民营企业家交朋友、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他表示,由于思想观念上的偏差、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多种原因,伤害民企产权的事例时有发生,这对民企来说有很深的阴影。

庄聪生在调查中得知,许多案例聚焦的是政府诚信问题。例如,在某县,有一个民营企业投了8000万元为政府做自来水改造工程,后来政府换届,新官不理旧账,企业收款无门,上诉无门,最后找到省领导才解决了问题。

“有企业家告诉我,‘不怕天不怕地,就怕今天换市长明天换书记’。这讲的是政府不守法规、不讲信用,缺乏契约精神。如果任何事情都要找到更高一级的领导来解决,就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同时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庄聪生还谈到,例如在司法中出现的“人情案”,有心怀不轨的人动用国家公权力来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在执法过程中,有的公职人员吃卡拿要、甚至索贿,有的通过钓鱼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故意刁难企业。一些“科所队站”的“小苍蝇”利用公权力侵犯合法合规的企业利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在思想观念上的所有制歧视问题,造成国企、民企的不同待遇。”庄聪生说,例如,有的国有资产流失案把主要责任归咎于民企。民企内部出现的贪污、商业机密被窃取,这样的事件如果在国有企业,法院会很重视,如果发生在民企,个别法院有可能不太重视或不受理。民企有“小媳妇”之感。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产权保护中相对较难的一种类型,庄聪生特别提到,在市场方面,企业最痛恨的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缺位、不到位。作为产权保护的短板,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受到重视。

庄聪生同样以案说法。他告诉记者,有企业花费几千万元研发产品,产品上市之时,也是“李鬼”产品上市之时。还有一些科技型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就有可能引发灭顶之灾。有时就算李逵打赢了“李鬼”,但李逵也大伤元气。

“创新不如抄新,抄新不如偷新。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产权保护不力,鼓励创新就打了折扣。”庄聪生感慨地说。

庄聪生表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清除这些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因素,正体现了中央出台相关文件的重要性,是一场春天的“及时雨”。

要落实到“膝盖以下”

去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重申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意见》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4重要讲话的具体体现。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0起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民事商事典型案例。如重庆融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等合同纠纷案;沈阳重型冶矿机械制造公司四厂与沈阳北重冶矿电站设备研制有限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案等,这些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庄聪生认为,《意见》中提到“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也是一大亮点,这对于提振民企“三心”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庄聪生说,好政策关键在落地落实落细。“政策不要在天上飞,要落到“膝盖以下”,下到基层,让企业有更多的政策获得感。”

他表示,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下去还有一个过程,舆论宣传要跟上,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企业家 庄聪生 产权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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