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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吸烟”应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2017年03月22日 14:43 | 作者:孙维国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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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吸烟的危害分为两种,一种是烟民自身主动吸烟的危害,另一种是二手烟危害。不管在家,还是在公共场所,烟民吸烟都会造成二手烟危害,在家危害的是家人,在公共场所危害的是其他人。

不仅如此,二手烟危害的都是被动吸烟者,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就说餐饮场所的二手烟危害,餐饮场所不但人流量大,而且人员构成不单是成人,还有年幼的孩子。烟民在餐饮场所腾云驾雾,扩散的烟雾会弥漫整个餐厅,在餐厅用餐的大人孩子,每个人都会遭到二手烟危害,一个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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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吸烟有危害,二手烟对被动吸烟者的危害一点也不比主动吸烟者轻,甚至比主动吸烟危害更大,特别是对少年儿童的危害尤其严重。调查显示,在中国,被动吸烟的主要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尽管她们自己并不吸烟,但经常在家庭、公共场所遭受他人的二手烟围困,成为二手烟危害的重复受害者。

问题还在于,虽然饱受二手烟危害,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但动吸烟者并不能得到任何赔偿,他们在公共场所有时连拒绝二手烟的权利也被空置。吸烟者不停地在餐厅抽烟,被动吸烟者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让吸烟者不要吸烟,要么离开餐厅逃离二手烟。

可是,吸烟者并不会听从劝导,停止吸烟。因为,餐厅都有“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吸烟者知道餐厅是公共场所不能吸烟,但吸烟者对此毫不在乎,“禁止吸烟”对吸烟者的约束力等于零,否则,就不会在禁止吸烟的餐厅腾云驾雾。

正因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对吸烟者的约束力等于零,才导致了餐厅等公共场所禁烟收效不大。而之所以约束力等于零,关键是违法禁止吸烟的后果也几乎为零。这是公共场所禁烟难的核心原因,这种状况不改变,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就难以禁止。

如果“禁止吸烟”对吸烟者具有强制约束力,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一旦违反规定,就付出罚款、乃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高昂代价,吸烟者就不敢去触碰这根“高压线”,公共场所禁烟自然会取得切实成效。反之,违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不付出高昂代价,吸烟者自然不会拿规定当回事。不管从公共场所禁烟角度看,还是从公共场所吸烟危害他人健康角度而言,让违规吸烟者付出高昂代价,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吸烟者 危害 吸烟 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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