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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加码,强化“房子是用来住的”

2017年03月24日 14:07 | 作者:秦宁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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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自2月28日以来,短短半月时间里,已有近20个市、县、区相继出台楼市限购或限购升级措施。这其中,既有北京、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又有河北涿州、浙江嘉善这样的受外溢效应影响的环一线三四线城市,以及南京、杭州、青岛等热点二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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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调控“加码升级”,力度非比寻常。比如北京“认房又认贷”,就算在外地贷款买过房也算非首套,再加上大幅度提高首付门槛、停发25年以上房贷,被舆论解读为“调控力度最大”。除了北京,其他城市也纷纷出大招,打出组合拳,动作快而迅猛。

本轮楼市调控的主要背景是,此前一些城市房价呈攀高之势,引发舆论普遍焦虑。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各地通过调控来落实中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众所周知,这一两年来,部分一二线热点城市房价一度迅猛上涨,极不正常,严重透支了公众对房价稳定的信心,也伤害了实体经济发展,更潜伏着房地产泡沫的巨大风险。

在前不久的全国两会期间,据银监会主席郭树清介绍,2016年银行贷款大概1/4投向了房地产,新增贷款中45%是房地产贷款,“近一两年居民贷款购房的比重在明显升高,因此银行业非常关注房地产泡沫风险”。楼市发烧,占有过量资金,势必抬高实体经济健康生长的成本,这与中央要求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背道而驰。

给发烧的楼市降温,就需要把脉问诊,开出有效药方。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这意味着调控楼市的“工具箱”里还有很多工具,绝不只是提高贷款门槛那么简单。除了限购、限贷、限价,还应该在土地、立法等手段运用方面,拓展更有作为的空间。故此,当前的调控力度和深度只会加大,不可能戛然而止;会有更多的城市跟进,而不会止于这些城市。

当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既为了防止房价大起,也应该防范大落。出台调控政策也不能千篇一律,而应该建立在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的基础之上。像一些三四线城市,应该在去过量库存上发力。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已表示,对部分有去库存需求的三四线城市,会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该降温的降温,该刺激的刺激,因城施策、因地制宜,才能更好地稳定房地产市场。

当前,楼市调控的威力正不断显现,尽管离公众预期尚有距离,但只要调控不放松,不浅尝辄止,并且配套给力的跟进措施,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现象就会得到遏制。同时,还应该防止调控政策被架空,相关部门阳奉阴违,一些中介浑水摸鱼。

值得一提的是,“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已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之中。政府工作报告还重申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惟有从共识变为行动,多措并举、动真碰硬,才能进一步强化“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让公众在住有所居中创造新生活,增添对楼市、对未来的信心。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调控 城市 楼市 房地产 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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