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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成“老赖”,绝对不是一个玩笑

2017年04月01日 14:50 | 作者:张卫斌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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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新县人民政府因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该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时,将受到影响。(3月31日《法制晚报》)

奉新县人民政府被列入老赖名单,根据法律规定,该县县政府的主要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及入住星际酒店高消费的时候,都将要受到限制,还有可能会因“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裁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事件,怎么看都像似一个超级玩笑。

然而,这的确又不是一个玩笑。这个案件是一起开发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是奉新县沿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为3.2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冻结了奉新县人民政府在银行的账户。

“民告官”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去年4月11日,在一起村民不服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成为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受理这起“民告官”案件的是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其行政级别低于贵州省政府。副省长出庭应诉,媒体评论“体现了权力的谦卑”。

陈鸣明出庭应诉,本来不应当成为新闻。《行政诉讼法》2014年11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改,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行政诉讼法》明确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遗憾的是,在陈鸣明副省长出庭之前,还没有省部级官员出现在“民告官”的法庭上。这说明,在某些政府官员的心中,根本就没把“民告官”当回事。

有报道,2010年到2014年的5年间,我国行政诉讼的胜诉率不到10%。不过,近两年“民告官”胜诉率有逐年走高的趋势。去年底,北京市三中院通报涉违法建设行政案件,违建“民告官”案件胜诉率为24.88%,也就是说,四个人中就有一个人告赢了政府。虽然大多数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为乡镇政府,不过依然值得点赞。

全面依法治国,各级政府当然不能置身度外。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论是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还是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奉新县人民政府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相信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进一步增强,对这类事件也会习以为常。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府官员是人民公仆。官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奉新县人民政府被列入老赖名单,至少说明奉新县政府没有维护好人民的利益,甚至与民争利。

奉新县政府以这样的方式成为“网红”,实在不光彩。奉劝奉新县政府赶紧履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不然,今后县主要领导在乘坐飞机、高铁及入住星际酒店高消费的时候,都将要受到限制。这还算小事,最关键的,一个没有诚信的政府,将来如何招商引资?又如何取信于民呢?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县政府 奉新县 老赖 案件 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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