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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电子商务监管 推动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优化电子商务监管”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7年04月01日 15:5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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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近年来,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经济增长点,极大促进了经济发展、就业和民生改善。但由于电子商务的跨地域性和开放性等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部分人诚信意识的缺失,电子商务还存在着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和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促进发展、优化监管。3月30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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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十日,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第六十三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优化电子商务监管”建言献策。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人民政协网记者 姜贵东 摄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
整治网络贸易假劣商品

调研组就优化电子商务监管问题,先赴浙江杭州、义乌、温州和阿里巴巴进行了调研,后与北京市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并到京东作了实地考察。调研主要带着三个问号展开的。

第一个问号是:网购商品投诉最高是何原因?

调查显示,问题主要是,有些生产企业制售假劣产品;电商平台、店铺助推假劣商品销售;政府部门对电商平台、店铺监管尤其是对制售假劣商品企业惩处不严;缺少对电商监管的法律法规、缺少统一有效监管的体制机制。

第二个问号是:整治假劣商品应从哪里入手?

从商品追溯情况看,制售假劣商品的祸根在山寨企业。因此,必须从严厉打击假劣产品制售企业入手,整治假劣商品,必须对店铺和电商平台实施严格监管。

另外,应该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通过宣传,使大家增强防范假劣商品意识,切实提高防范自觉性;通过教育,使大家了解识别假劣产品知识,增强维护自身权益能力;通过引导,提高大家监督积极性,营造防范和打击假劣商品良好氛围。

第三个问号:谁来主导假劣商品整治?

电商系统存在的制售假劣商品问题,不是市场自身能够解决的,而是政府应管之事,政府主导整治假劣商品责无旁贷。

从北京市、浙江省的做法看,需要“抓两头、带中间”。“两头”是指生产假劣产品的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对生产假劣产品的企业应该严格监管、严厉打击。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法律体系和监管组织体系,规范的统计指标体系、电子发票体系和监管办法。“中间”是指店铺和电商平台。应该在引导规范其自律行为基础上,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要对违法违规者予以严厉惩处。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监管 电子商务 假劣 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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