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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为王”时代来临

“大数据”这个事儿,民主党派怎么看?

建议尽快启动大数据开放立法,建立数据开放标准、界定数据开放边界

2017年04月07日 09:29 | 作者:刘彤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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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大数据时代下的新机遇

——各民主党派聚焦“大数据”发展



从新鲜到熟悉,如今,人们的生活正一步步走进“大数据”时代。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各行各业的专业性领域,大数据在为人们提供便捷帮助的同时,也在悄然改变人类的生活。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推进,数据成为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素资源。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如何让数据释放更多的价值,它又该如何在各行业领域发挥最大效益?在今年两会上,各民主党派中央围绕大数据的发展以及带来的新机遇提出了真知灼见。

民革:让数据更好地服务生活

当今世界,日新月异的网络信息技术是全球研发投入最集中、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是全球技术创新的竞争高地。民革中央指出,随着“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等战略规划的推进,相关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已经逐步显现,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劳动力成本增长明显,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人、共享经济等新技术和新模式对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形成新的人口发展红利有重要意义。

民革中央在《关于转变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建设智慧中国的提案》中指出,要拓展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内涵。进一步拓展“双创”内涵,将支持范围扩大至社会经济领域,强化大数据等互联网应用,关注自动驾驶、共享经济等对经济社会形态变革的影响,切实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综合性领域的发展。

除了关注构建“智慧中国”这一领域,民革中央还将目光聚焦在对台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扶持方面。民革中央在另一份《关于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广阔空间改进两岸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模式的提案》中指出,大数据分析有利于把握境外市场环境、消费者偏好,提升跨境电商平台产品的丰富性和供应商多元化,是未来跨境电商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因此,大陆应鼓励企业或专业机构加大对台跨境电商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利用数据和商业分析来指导两岸品牌运营、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供应链环节的决策。

民进:要从数据开放和共享做起

民进中央则从推动大数据合规开放的角度提出建议。“大数据的有效利用,首先应该从数据开放和共享做起。由于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的发展,使得各种信息被更加详细的记录下来。尽管数据规模已足够庞大,要真正实现大数据的价值,首先要面对数据开放和流通的挑战,只有结合多源头数据的跨域分析才能提炼出更完整的知识和更可靠的规律,才能真正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金融保险、科研教育、医疗卫生及制造业等各行业的跨越式发展服务。”

民进中央在调研中发现,目前部门及行业间存在垄断和壁垒,互不相通,致使数据使用效率低下。有些需要政府机构、产业获取的数据,没有政府的推动和政策的支持是无法获取的,政府和公共服务事业单位沉淀的海量数据未能与广大传统行业的需求形成对接。其次,大数据开放与共享面临法律支撑不足、行业标准缺乏问题。当前我国政府开展大数据开放与共享工作主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依据,但这不足以支撑对数据开放的目标诉求,对于数据是否触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在实际处理中较难把握。一些政府部门出于数据安全的惯性思维,仍然以“不宜公开”为由,不愿开放数据。此外,配套法规、执行标准、开放标准等还不够健全完善,导致许多地方和部门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完全不知道要怎样开放、开放哪些、如何管理等,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大数据的开放与共享。

在今年两会上,民进中央在提案中建议,要尽快启动大数据开放立法,建立数据开放标准、界定数据开放边界。“应切实有效地为数据开放提供政策层面上的架构支持。政府有关部门应组织专业力量,研究政府数据中哪些是可以开放的、如何开放,形成数据开放范围、数据开放目录标准、分类标准规范、数据脱敏标准等一批执行标准,全面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工作。同时,改革政府数据治理体系,消除阻碍政府数据开放、部门间政务数据共享的制度壁垒,在数据产权、数据定价、数据保护等方面创新制度设计。”其次,在应用推广上可采用循序渐进的开放原则。要大力推动全社会的数据开放,尤其是政府数据的开放,力争在短期内降低全社会的数据获取成本并起到显著的社会示范效应。现阶段,应以民生服务领域的政府数据开放作为切入点,特别是环保、交通等部门。金融数据、教育数据、交通数据、能源数据、医疗数据、政府投资数据、农业数据等政府信息应该优先开放。第三,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促进与规范并举的原则。重点促进网络基础设施的发展,加强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针对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使用等全环节建立数据安全与保护的规则并明确大数据生态中各不同主体的责任。对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务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应与实体经济安全相结合进行统筹处理。在数据安全方面,应建立对数据安全风险的评估机制并加强对处理数据主体的关注,限制特定类型的主体从事相关数据分析等。

“还可以采用云计算方式建设数据开放平台。云计算因其节约成本、维护方便、配置灵活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优先推进发展的一项服务,云计算使用的虚拟化技术、分布式计算等,扩大了资源共享的范围通过网络连接可随时、随地访问和存取分布在各数据中心的物理资源或虚拟资源,同时采用效用计算使用的定制、计量、租用的商业模式,既节约了资源,又实现了剩余资源的共享,最大限度地使用了资源,提高了数据共享的效率。推进PPP在云计算数据开放平台中的应用,并加强立法规范,明确政府、商业公司各自在数据利用和数据保护方面的权利与责任。”民进中央指出。

民盟:推进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应用

数据资源是大数据发展的基础,是继资金、技术、人才、土地和自然资源之外的又一种核心资源。我国的数据资源主要来源于政府各部门掌握的数据资源(以下简称“政府数据资源”),以及企业通过经营从市场中采集的数据资源(以下简称“市场数据资源”)两个方面。当前,我国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应用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表现为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存在壁垒、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滞后;市场数据资源存在管理体系不健全、数据集中于少数企业的趋势明显等。如何促进大数据发展,民盟中央建议推进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应用。“建议打通政府数据资源壁垒,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市场数据资源管理体系,避免市场数据资源过度集中。”

具体来说,在打通政府数据资源壁垒方面,要以应用为先导汇聚和共享数据,不片面强调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应用,以利企利民为导向完成数据资源的共享应用。全面推进与重点提升相结合,在大数据发展较好地区全面推进政府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和应用,在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以开展重点特色领域的攻关活动带动数据资源的全面推进。“例如,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城市重点推进旅游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以生态系统思维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建设,让政府、企业、民众等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在这个系统之中有所获得,鼓励政府部门间、政府与社会机构、政府与企业的项目合作,由点到面逐渐形成基于政府数据的产业链和生态系统,最终形成具有特色和引领示范效应的政府数据资源体系。”

在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标准规范体系上,民盟中央建议,在先行先试示范区试点建立和完善数据资源的标准规范,积累经验。开展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专项活动,聚集政府、企业和学者之力,研讨并制定政府数据资源的管理办法、数据共享交换标准、数字共享交换目录、数据资源的开放计划和开放清单,探索政府数据资源的分级、分类和目录梳理的相关规范标准。构建应用系统迁移、数据库改造工作,建设数据统筹存储、统筹交换、统筹规范、统筹安全的基础性系统。指导地方政府、企业进行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制订政府数据采集、开放、共享、分类、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共性标准。开展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的兼容性整合工作。

如何健全市场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民盟中央表示,要制定市场数据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市场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采集、传输、存储、确权、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立法。制定市场数据资源交易标准体系,明确市场数据资源的数据共享、数据交易、数据确权、数据安全、数据定价、数据流通、数据存储等标准和要求。建立大数据资产评估中心,推动建立数据资产商品化,探索建立安全、规范、可信的市场数据资源交易运营体系。探索开展以市场数据资产为基础的数据资产银行、数据资产证券、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信托、数据资产贷款等创新型大数据金融业务,探索数据资产抵押融资、数据资产证券化等发展机制,形成系统化的市场数据资源的交易标准体系。探索将市场数据资源纳入到国民经济统计之中。

避免市场数据资源过度集中也是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增强企业活力与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并举。一方面,支持企业利用数据资源开发产品和服务,推进互联网企业与传统行业的数据对接,提升大数据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减少企业利用市场数据资源优势对产业的控制,尽快将市场数据资源的垄断问题纳入立法和议事日程,降低市场数据资源的集中度。”民盟中央进一步指出,要鼓励市场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应用,推进政府与互联网企业签订数据开放协议;鼓励骨干企业进行市场数据资源的定向开放,推进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搭建市场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市场数据资源的确权和交易;鼓励政府数据资源和市场数据资源的融合发展、互联互通;鼓励政府和市场数据资源共同纳入统一的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促进市场数据资源与政府数据资源共同服务于政务管理、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

农工党:推动大数据时代征信行业发展

如今大数据概念广为传播,似乎有了大数据才更可靠。不过,虽然海量的数据以及数据类型多样化,能更全面地反映问题,但其真实性、精准性也大打折扣,尤其是在涉及贷款、消费等领域,安全性也面临奉献。

农工党中央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征信行业如何应用大数据的提案。提案指出,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数据的采集和征信系统建设还有待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缺乏统一的标准等原因,目前征信行业的发展还存在企业征信行为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企业征信数据源相对封闭、企业征信行业发展不平衡、缺乏有效的信用激励和惩罚机制等问题。

为此,农工党中央建议,要尽快出台企业征信数据披露法,促进企业征信数据源的开放,立法的同时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必要在确立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明确界定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强调征信活动当事人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对于征信过程中侵犯隐私权或者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害,有关责任者要承担民事责任。并且规定征信机构只有在下列情形时才能披露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被征信企业同意的;依法设立或需要设立交易、服务、合作等经济关系的;征信企业之间交换数据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查询有关信息的;向企业求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披露的其他情况。

其次,允许征信企业接入央行征信平台。帮助建立综合型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机构之间的对接机制和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央行征信系统和互联网征信系统的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同时,征信企业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后,通过放贷人之间的信息共享及其威慑作用,进一步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互联网金融也可通过自身平台上的“软信息”对征信企业发展起到完善作用。实现相关信用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和征信行业效率的提升。

农工党中央还建议,要加强对征信行业监管和扶持,发展规范化的征信机构。一方面要加强中小企业征信机构的行业监管和政策扶持,包括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监管主体地位,以防止对中小企业征信机构的多头重复监管和避免监管真空,确保中小企业征信机构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等。“另一方面要规范国内征信机构的商业行为。要求中小企业征信机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商业化模式在市场上展开公平竞争,向社会提供客观、独立的信用报告,增强交易主体的信用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加强中小企业信用调查、登记、评价、管理等征信机构的组织结构建设,建立中小企业征信机构的风险预警机制,培育现代化的征信服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信用管理能力;加强中小企业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的现代化电子技术能力,培养信息管理人才,增强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此外,要加强中小企业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

■后记

诚然,各民主党派都是从专业角度提出见解、关注大数据带来的价值。猛然看上去,似乎这些离老百姓很远,但细细想来,现实生活中的你、我、他,都正在或已经被“大数据”改变———支付宝、共享单车、智慧社区、智能机器人等等,这些新应用、新发明的出现,都有大数据技术的存在。虽然伴随而来的,也有数据不安全和隐私泄露的弊端,但是借助大数据造福人类生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它们的存在,反映了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进步。可以说,与传统产业相比,大数据已彰显出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持续增长的态势。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大数据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大数据 民革 民进 民盟 农工党 资源 开放 政府 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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