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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婉儿:法学沉浮之困

2017年04月14日 09:59 | 作者:苏婉儿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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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起来,一个学科、一门知识、一囿领域,如果总在斩不断理还乱的乡愁中苦苦寻求自身的身份认同,这种多少有些自我迷失的身份焦虑,难免让该学科、该知识或该领域,在专业林立的人类的或族群的智识舞台上,折损些理当享有的正当性甚或美誉度。就法学在西方世界而言,自从与启蒙运动相伴的自然法法典化时代以来,这一自我意识上的困局——“法学去哪儿了”“法学是什么”,诸如此类事关身份识别的严酷拷问,随着社会的飞速变迁、立法意志的强力集结,越发不绝于耳,几乎成了法学挥之不去的梦魇。以至于如今已经有欧美学人开始做“倘若没有法科教授,世界将会怎样”的思想实验,他们尝试构想,法律是否还有必要在大学里教,学院派法学是否已经消解了——甚至,鉴于目前的智识发展态势,本就应该彻底肢解到其他的相关学科里,比如,历史、伦理、政治、哲学、文学,尤其是社会学和经济学里,换言之,当下这些学科的拓展和蓬勃是不是显然已经足以胜任昔日曾由法科所担纲的各色重任。

这并非新世纪才给法学挖下的窘境,其实,每一部壮观的法典问世前后,法学都会随之经历一场排山倒海的脑震荡。《拿破仑法典》的火爆让法兰西的法科教授们郑重宣告“我们不教民法、我们只是民法典的搬运工”,等于以“法学注经派”的虔诚提前签下了法学之死的讣告。即便在历史转向的19世纪中后期,法学实定化、主权化的趋向却尤为迅猛,由不得德国新功利主义(目的)法学派的创始人耶林惊呼“法学还是一门科学吗”?但耶林欲突破“地方性知识”和“主权者注脚”而回复法学之历史维度与世界维度的热忱,并没能止住他的朋友温德沙伊德率领一支严谨干练的汇纂派军团操持庞大的逻辑仪器紧锣密鼓筹办三十年,最终以一部恢宏的法律数学将19世纪带入尾声。历史的承转一再宣示,法典是法学的墓碑,在这一盛大的墓碑前,坎特洛维奇(德国法学家)竭力“为法学而斗争”,他的朋友拉德布鲁赫则干脆愤然怒嗔总在纠缠身份的学科是有病的学科,法学即此病入膏肓之典型。这还只是20世纪初的欧陆局面。在向以实务为指针的英语法律世界里,法学偏安象牙塔一隅更是常因隔岸观景而英雄气短。难怪不时有人揶揄法史大师梅特兰如果律师执业履历业绩骄人,也不至于沦落到去书写英格兰法律史的皇皇巨著。至于最希望自己终究能以“世界上最伟大的法学家”而被盖棺定论的霍姆斯,在尚未成为美利坚法律界偶像级存在之前就一直坚信实现自己梦想的地方不在学院而在法院。

西方“法学”在不同时空所呈现的身份尴尬,倒并非与“法”本身同步。“法学”要“焦虑”,得先有“法学”存在。那么,法学是谁?法学是对“法”本身的追问,于是,“法学”要存在,得先有“法”存在。“法学”之为一门“学”,必以“法之先在”为前提。法之先在,既是先验观念上的先在,也是自然进程上的先在。要言之,得先有法生活,才有法学,复有法学的显性存在,进而才有法学演进中的种种困境的出现。这似乎是西方法的脉络。比如,无论是罗马的世界,还是后罗马的世界,以罗马法为中轴的法学,其方法论、问题域、素材库,均为除了自然科学和形而上学之外的几乎所有学科输送了源源不绝的动力。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法学是诸学科之母。纵然知识分类大师亚里士多德没有在希腊式的学科体系内划分出法学的位置,但被他熔铸在政治学、伦理学与修辞学之中的法生活,同样体现了城邦共和体里的若干个世纪以来的法经验,而希腊式形而上学的辩证追问,更促成了“自然”这个最本体论的要素注入到了多样而黏稠的法经验中,从而打开了今天所谓的法哲学的门径。古希腊先哲荷马老早就告诉我们,阿喀琉斯的盾牌上被神绘制了两幅图景:一为婚庆,一为诉讼,足见在古希腊人眼中,法庭里的境遇在人生的悲喜剧中有多么兹事体大。事实上,活泼好奇的古希腊人自观看世界的第一天起,就在用法的语词阐说宇宙的秘密和人与诸神的关系。而罗马法学之所以能在前述跨时空的延展并作为诸学科之源泉而汩汩不竭,前提也正是罗慕路斯的罗马人一直让“奎里提法”在自己身上保持新鲜,并以各种高超的“法务手艺”将之感染到非罗慕路斯血统的拟制罗马公民身上。罗马人的生活,凝结在法上,也为法所凝结,直至帝国崩陷,法的记忆依然弥漫在帝国故去后的空气之中,以至于日耳曼丛林里的部落王骁悍如红胡子腓列特一世也会小心翼翼地问问罗马法专家“你看看本王的管辖权可有边界,法上给点论证可好”。

由是观之,法生活滋生了非凡的法学,法学反过来会回馈生活,而社会的急促进程,也会逼问法学的贡献,甚至拆解法学的桂冠。于是,在法如其基因密码一样的西方人的生活中,法学于当世亦有令业者纠结不安的尴尬。那么,在一个法为其异质要素的生命体里,法学的身份困惑——至少表面上的困惑(如果稍加深究,此困惑或许会因理据充足而消散)——就更为势所必然,因为,于此宿主之中,法的生长逻辑大约在某种程度上恰与西方相反。这源于非西方社会里的法的双重匮乏:法,有感知层面的法,也有反思层面的法,前者是运行中的法律,后者是言说中的法慧。所以,法学的尴尬,有时候,是法生活本身的尴尬。既然,在这个初尝法治滋味又亟待完成现代性之华丽转身的民族体中,法经验的长期缺位,的确并不是立法引擎和体制机器加足马力的强效开动就可以一举补位的,那么,法观念的先期培植,对本土法生活的成熟,就有着西方的法道路上不曾有过的催化作用。如果说,丰饶生动的法生活与绵密深邃的法观念共生,那么,今天这片土地上大概正需要精进的法学来滋养伟大的法生活。似乎应该期待,以流畅而独特的汉语思维,将西方法文明体里的既成资源内化并生成自己的“活法”的时刻,便是这个古老的复兴之国,要在现代的万族竞技场上创生和展演自己的故事的时刻。

在这个意义上,喻中教授的新书《法学是什么》,堪称一部“没有哈姆雷特的《哈姆雷特》”的思索盛宴,是涵养东方式现代公民人格的观念预备,是汉语法科人为养育专业观念而开垦的一片精工细作的试验田。这部几经岁月沉淀的作品,以其缤纷如落英的短长篇交错又不失内在体系的整编开合,声情并茂的讲述,纵横捭阖的视野,俯仰皆思的笔触,抽丝剥茧的文脉,值得凡为汉语法学的去从和本土法治的回转而常怀牵念的有心人一读再读,而敏锐又诚恳的读者,亦将从字里行间悦然触摸到隐匿在述说者冷静探索背后的滚烫的时代精神。

作者: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苏婉儿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苏婉儿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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