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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提升保护村落遗产的文化自觉

2017年04月19日 13:51 | 作者:武吉海 |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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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凝聚了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传统村落日见凋敝,保护传统村落遗产任务紧迫。要“留住乡愁”,必须提升保护村落遗产的文化自觉,形成合力加强传统村落遗产的保护工作。

认识的提高有一个过程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至本世纪初,我们对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缺乏深入了解和认识。当年村落缺的是增收门路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村里的卫生条件和公共服务也跟不上。干部群众要求迫切的,首当解决温饱和改善村里的生产生活条件。县乡干部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加快发展和扶贫是当时农村工作的主旋律,想不到也顾不上传统民居和村落文化保护这些文化层面的东西。湘西传统村落在这个时期加速消失。

后来,对传统村落遗产的保护传承,我们的认识逐步加强了。但我们忙的,主要还是农村发展生产,城镇扩大就业,工商企业改革招商,增加税收项目,财政发工资,保运转,扶贫救灾这些事,很少有精力顾及其他。可以说,忽略传统民俗文化和村落遗产的保护,既有时代主题转换的因素,也有我们自己研究不够、视野不宽的原因。从政治建设,到经济建设,再到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村落遗产保护提上议事日程,在某种程度上,是时代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结果。

发展推动保护 

这些年来,传统村落遗产保护在不少地方往往是发展旅游推动的。随着经济发展、收入增加、人们休闲时间增多,和不断升温的旅游热潮,古城、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的文化价值逐步显现。专家学者的考察呼吁,政府部门的参与和主导,对启动这项工作起到了重要和决定性作用。

一方面,转型发展逼出了传统村落遗产保护。如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国家对小烟厂限产压库和采取关停措施,湘西州凤凰、永顺、乾州三家烟厂被迫关停,州县政府积极寻找替代产业,永顺王村古镇旅游和凤凰古城旅游作为产业开发是这个时期搞起来的。而保护维修古城墙、古街道、古民居成为当时发展民俗文化旅游的首选。当年凤凰县政府筹资维修了古民居、古街道、古城墙和南方长城,成功申报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永顺县政府整修了王村镇青石板街及两旁传统民居。

另一方面,文化学者的参与推动了传统村落遗产保护。湘西的文化人和来湘西考察、旅游、摄影的文化学者,是较早认识湘西古建筑、古民居和民俗文化潜在价值的。当年谢晋导演重返芙蓉镇时对州县领导讲,人家来看湘西就看你湘西文化的不同,不要把吊脚楼这些老东西搞没了。当时的国家西开办主任、做过深圳市市长的李子彬考察凤凰后说,你们要保护好自己的文化特色,你搞现代化搞不过人家。黄永玉先生回凤凰多次给我们交代,我回家乡是找回儿时的感觉,这些老房子、老街道、老城墙要保护好。像摄影界的李前光、王再、李晓英、卓娅等老师,来湘西考察拍摄时,都赞美湘西民俗文化多姿多彩,说湘西有拍的,拍出的民俗图片耐看。正是这些文化名人学者不懈地宣传、推动,影响着政府的决策,促进形成了后来政府主导的保护局面。

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启动中国传统村落的调查和立档保护,对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从2003年开始,住建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开展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共命名27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1年,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共同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次年4月开展传统村落调查摸底,到2016年12月已分四批公布4153个中国传统村落。在国家的推动下,省州政府和老百姓保护传统村落遗产的自觉性逐年提升,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维修等工作得到很大改进。政府统筹了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旅游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集中扶植了一批传统村落的维修和改造,出台了配套的政策文件,培育了一批保护和发展都看好的典型。

保护村落遗产重要的是行动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已形成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遗产三大保护体系。但村落遗产分布很广,消失很快,保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传统村落又面临空巢化和过度旅游化两大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要抓紧做好抢救性保护,切实担负起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责任。面对传统村落拆旧建新和加速衰败消亡的趋势,我们不仅要大力提升保护认识,更重要的是要抓有力行动。

首先要真搞,不搞假的。现在的问题,一个是缺乏保护自觉性,被动应付申报,没有管住村落传统民居的拆旧建新,几年时间,村落风貌就破坏了。另一个是急功近利过度商业化,花钱重修或贴面改造,搞一些假古董、伪民俗。真搞,必须落实责任,增加投入,做好保护规划,管住乱拆乱建,按规划开展村落遗产的保护工作。应抓紧研究制定传统村落遗产保护修复技术规范,倡导用木、石、砖、瓦、石灰、桐油等传统材料和榫卯结构的传统技艺,修复或恢复传统民居和祠堂、摆手堂、保寨楼、风雨桥等公共建筑。

其次,要从培育村落增收产业、留住村落人气入手,突出保护有价值的村落遗产。要把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保护好,必须多渠道开辟农村的增收门路,与正在进行的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结合起来,使村落原住民有事做,有收入,保护维修老房子有动力。对一些传统风貌已经破坏,民居建筑历史文化价值不大的,政府不宜再花钱投入。当前能筹措的资金毕竟是有限的,要讲究投资实效。同时,建立传统村落警示退出机制,对搞不好的,要予以销号。

再次,着力保护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活态传承。保护村落遗产的实质,是传承中华农耕文明,保护中华文化的根脉,“留住乡愁”。村落中世代口手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宗教信仰、民间习俗、婚丧嫁娶、工匠手艺,是村落文化中的精髓。在落实国家层面已经出台的政策的基础上,创造更好的条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扶持,支持县乡村传统民俗文化展示表演及节庆活动,使传统村落的精神文化遗产与建筑遗产一样,得到妥善保护和激活,使留在传统村落的村民享有自己的精神寄托和精神家园。

落实县乡政府责任

完善定期督查机制。切实改变重申报、轻保护的倾向,将村落遗产保护的责任压实在县乡政府具体责任人身上。对履行责任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解决,对履职不力的要从严追责。不能再出现失火烧毁古村落、古民居和建筑遗产失修垮塌等责任事故。要通过我们这一代人提升文化自觉,担当传承重任,尽力避免社会转型期的疏忽和处置不当带来的损失,将先祖留下的有价值的村落遗产完整地传给后人。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湖南 村落遗产 文化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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