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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中的情感表现

2017年04月21日 10:47 | 作者:曾翔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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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的情感问题,不是书法家个人的“感情”问题,而是书法写什么的问题。

曾翔作品

历史上的书法家都是文人书法家,自小就经过了严格的书写规范训练,书写的量也很大。记得有个美国作家曾提出过“一万小时定律”,他说,一个人要想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就必须在这个领域持续不断地锤炼一万小时。比方说,你要想成为书法家,每天写八个小时,至少要连续写上五年。古代文人书法家水平之所以很高,就在于读书写字是他们的日常工作,很容易达到这个标准而成为书法领域的专家。

但我们也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古代文人都被称做书法家,而且事实上,也并不是每个古代文人都达到了书法家的水平。因为,这其中有一个关键的东西,那就是书写中必须有那么一点艺术性,没有了这点艺术性,你写上十万个小时也是枉然。

至于什么是书写的艺术性?有多少?这个问题要交给书法理论来回答。从我个人经验来说则是,书写要有艺术性,第一,你得临帖。书法是有悠久形式传统的艺术,古人的作品可以说是几乎穷尽了形式上的种种可能,今天的人要想靠凭空想象而与古人匹敌,是绝无可能的。第二,从书法的创作来说,你的作品应该是“写心”,是你精神状态的表达,是情感的表现。没有超出一般性规范书写的情感表现,你写的字就不能被称之为艺术品。

情感的表现意味着书法作品中有人格的投影。当然,所谓情感表现,也是容易误解的东西。人人都有情感,怎么书法家写字就是情感表现,非书法家写字就不是情感表现呢?比方说,现在俗称的那种“老干部体”,你就不能说字里行间没有情感,既然是“老干部”,自然也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情感经历,何以“老干部体”就不能是书法艺术呢?我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弄清楚艺术中的情感是什么。按克莱夫·贝尔的说法,艺术中的情感并不是日常生活中普通人都有的喜怒哀乐,而是“审美情感”——一种与日常生活中的具体情感无关,由艺术作品“有意味的形式”所引起的情感。按这一理论,我们在谈论书法作品的情感的时候,就要在前面加上一个定语:艺术。

中国古代的书法家,很早就意识到了书法作品中的情感问题。汉代的崔瑗在《草书势》中说:“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畜怒怫郁,放逸后奇。或凌邃惴栗,若据高临危。”崔瑗在书法作品中发现了书法对自然的移情作用,诸如“志”、“骇”、“怫郁”、“惴栗”等词汇所揭示的都是情感因素。进入唐代以后,书法的情感表现问题进一步被理论化了。其中孙过庭和韩愈的说法最称名言。孙过庭在评论王羲之书法时说:“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史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他认为,王羲之的不同作品表达了不同的情感。这一点,如今已经成为书法界的理论难题。因为,在孙过庭的论述中,似乎是将特定的作品指向了特定的情感。于是,这种理解就导向了对书法史另一位书法大师著名的作品——颜真卿《祭侄稿》的解释。学过颜真卿的人都知道,《祭侄稿》是怀着悲痛的心情给在安史之乱中牺牲的侄儿写的一篇祭文。于是乎,一些人就从《祭侄稿》的风格中寻找那种悲痛的表现,诸如由行到草的书写节奏,诸如力透纸背的线条点画,诸如乱头粗服的章法,等等,总而言之,就是认为没有那种特定的悲痛情感,就写不出《祭侄稿》那样的作品。但我想说的是,对于这个理论难题,我们首先应该基于常识来理解,我们可以设问:只要是人,就都会经历悲欢离合,那么为什么颜真卿能写《祭侄稿》那样的作品,其他人就写不出呢?

我想,根本的原因,颜真卿之所以能写出《祭侄稿》,首先在于他有着成熟的、高品位的书法风格,这种风格是能够在不同的精神状态下表现出来的,换言之,它超越了日常的、普通的特定情感。就此而言,克莱夫·贝尔的理论对于阐释书法无疑是有效的——颜真卿作品,即便是《祭侄稿》也是基于对“艺术情感”的表现。

值得注意的还有,单单从上面引述的《书谱》中的那段话,也很容易误解孙过庭,这种误解是由对文体修辞的误解所引起的。孙过庭罗列那么多情感类型,并不是要在作品中找到特定日常情感与特定作品的对应关系,而是要强调一个伟大书法家所具有的广阔的精神世界,以及对艺术形式的丰富感受力。他的结论在于后面这几句话:“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伟大的书法家“写心”是“本乎天地之心”,而不仅仅是像普通人那样“来了情绪”。这让我想起克罗齐的说法,“艺术和有用、快感、痛感之类的东西无缘”,艺术情感不是来自日常的特定情感,而恰恰是来自于与这些特定情感相区别的东西。克罗齐认为,艺术的情感是一种“直觉”,而直觉是“心灵的综合作用”。

晚于孙过庭的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所指出的,同样也是一种“心灵的综合作用”,他说:“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张旭的草书之所以伟大,并不是他善于将特定的日常情感通过特定的书法意象或特定的书法形式表现出来,而在于他的感知世界的广阔无垠。这也印证了克罗齐的另一个说法:所谓“天才”,并不是因为他对事物的感受和普通人有质的不同,而是有量的不同。天才也是人,他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他感受的领域更宽广,感受力更丰富。

如此一来,我们也就回到了一个在书法界容易达成共识的问题上:对艺术家来说,他的情感,他的感受力,首先是因艺术而发。而对书法家来说,他的审美情感是由传统训练出来的。也许是卑之无甚高论,面对千万人临习的字帖,你是否有敏锐的、独到的感受力?这种感受力是区分艺术家与非艺术家的东西,即你是否能超越一般的临帖,而成为一个艺术发现者,这种发现的能力,是书法成就的基础。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书法 情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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