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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一年多:沉默已打破 痛点尚未消

2017年04月21日 11:24 | 作者:谢雨 颜珂 卞民德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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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害怕,觉得他会把我打死。”说起几天前丈夫的那顿暴打,赵小月(化名)仍一脸惊恐。

鼻梁青紫,眼眶淤青,垂在额前的几缕头发,遮住了未愈的伤疤。那次挨打,还让赵小月断了两根肋骨。

“他打起人来,就像失控的恶魔,拳头、巴掌,一个接一个。”比起身体的伤,更难消除的是内心的恐惧与煎熬,尽管湖南省妇联的工作人员和社工一直陪伴着,但赵小月仍如惊弓之鸟。

“结婚5年,挨打90多次。”先是忍耐,然后躲避,而终究逃无可逃。赵小月这回横下心来,要做个了断。

给赵小月撑腰的,是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对法律并不是太懂,但赵小月知道了,“老公打老婆,这事国家也管。”

不过,赵小月也心存疑虑:公权力的介入,真能让自己脱离苦海?这么多年下来,赵小月找过妇联、报过警、申请过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来自丈夫的暴力并未终止。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法》涉及的部门单位,也有同样的疑虑。法律从无到有,再到真正落地,可能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尺度的把握、权责的衡量、机制的理顺,并非一蹴而就。

其实,早在20年前,湖南省妇联就联合省公安厅、省高院等部门,开始了让公权力干预家暴的探索。多年的经验积累,携法律之威慑,赵小月的新生活正渐行渐近。  

沉默已打破

“关起门来打老婆,你们警察也管?”

头一次婚姻,赵小月被打急了,以死相逼,才跟丈夫离了婚。

谁承想,跳出苦海,转眼又掉进“火坑”。8年前,经朋友介绍,赵小月认识了现在的丈夫。结婚时间不长,因为一件小事,丈夫就施以拳脚。此后,家暴成为常态,赵小月总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一开始是忍受。家门内的暴力,往往被当作难以启齿的丑事,哪能让外人知道。实在受不了,便选择报警。但即便出警,警察往往也无计可施。

“过去出警,我们也就是调解一下,说白了就是吓一吓,劝和不劝分。那时候基层普遍是这种想法,再说也没有适用的法律手段。”长沙市天心区暮云派出所民警陶品,曾多次出警处理家暴。

“家是社会最隐秘的单元。”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欧阳艳文坦言,由于事实认定有难度,受暴人举证意识弱,警察接警后一般只是当场制止家暴行为。“只要没构成重伤,就认为是自诉性质的虐待罪,取证意识不强,忽视对案件的调查。”

随着社会、文化、法治环境的变迁,家庭暴力渐成公共议题。曾经的沉默,逐渐被打破。《反家庭暴力法》的施行,更是唤醒了沉默的大多数。

每次想起自己的经历,刘芳(化名)都会失声痛哭。她被打了19年,忍了19年。这些年的生活,周而复始,如同一个怪圈:丈夫打骂—道歉—和好—再打骂—再道歉—再和好。

2016年,在又一次遭受丈夫毒打后,刘芳报警。湖南省妇联工作人员和社工赶到派出所,给予刘芳必要的帮助。

“打老婆也犯法?”被民警叫到派出所,刘芳的丈夫有点蒙。

“当然犯法,还是严重的违法犯罪。”

“头一回知道这个事算违法,再也不敢打了。”接过告诫书,刘芳的丈夫当场腿就软了,当着岳父、小舅子、社区书记和律师的面,写下了一份保证书。

“我们是‘三堂会审’,百般‘刁难’,让他长长记性。”说起当时的场景,法律援助律师万薇忍不住笑起来,“告诫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的真正作用,在于留下案底,作为起诉离婚案件中法院认定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成为悬在施暴者头顶的一把利剑。”

在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综合指导支队支队长曹国鹏眼里,家庭暴力是严重的违法犯罪,“《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警察接警时不能以家庭纠纷为由推诿。首先要控制现场,固定证据,送受暴者到医院做伤情鉴定。要告知施暴者,家暴是违法犯罪;对于多次家暴的施暴者,要从重处罚。”

早在2009年5月,湖南省就在全省基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轮训班中纳入反家暴内容。2013年4月9日,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公安机关办理家暴案件的工作原则、职责和流程。《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两个月,湖南省公安厅、省高院、省妇联联合下发《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并推动公安机关将家暴案件处理纳入工作考核。

有了法律依托,警察和受暴者的意识都在觉醒。

在宁乡县白马桥派出所,涉及家暴的报警量明显增加。

“和以往长期遭受家暴才报警不同,很多受暴者首次挨打就选择报警。”副所长易桂红说,“并不是家暴发生量有了多大改变,改变的是人们的观念。”

2016年,作为试点的长沙市观沙岭派出所共发出35份告诫书。随后的回访证明,绝大多数告诫书都起到了震慑作用,家暴复发频率明显降低。副所长邬军赞的体会是,“尽早干预,家暴很可能就会被控制在萌芽状态。”

不过,公安机关的介入,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赵小月丈夫的施暴行为,并没有因此而画上句号。

“遇到那些吸毒、有前科或有精神心理问题的施暴者,告诫书作用有限。”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夏葛桉表示,告诫书只适用于轻微家暴,对严重情况要追究刑事责任。“治安处罚也不能完全囊括家庭暴力,除了肢体暴力,经济控制、精神暴力、性暴力等情况还较难认定。”

编辑:梁霄

关键词:反家暴法 沉默 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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