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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优惠政策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

2017年04月26日 14:51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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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桂杰)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就业是13亿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面对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和新挑战,必须把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决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硬仗。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二是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三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四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五是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

其中,《意见》第二点是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新兴业态企业的从业者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所所长刘燕斌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指出,新兴业态和新就业形态的内涵在不断丰富,外延也在不断拓展,目前科研机构在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意见》已经指明了政策方向,应支持和鼓励新兴业态和新就业形态的发展。

刘燕斌指出,中央在鼓励和支持新兴业态和新就业形态上,出台了很多举措。目前,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比如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健康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这些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平台经济和分享经济不断发展,涌现了很多新就业形态,还有网络约车、网络购物、网络送餐和共享单车等等,在新兴业态的发展中也衍生出新型自由职业者和多重职业者。新兴业态有利于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拓展就业空间,增加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值得鼓励和支持。

他指出,在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过程中,应同时解决相应的问题,以往以单位用工为对象设计的用工和社保制度很难适应灵活多样的新就业形态发展的需要。文件提出了两个新举措,一是明确提出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二是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制度。《意见》要求建设网上社保、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都是为了更好地为劳动者跨地区就业提供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接续服务。目前,人社部门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既鼓励和支持新业态和形态的发展,也保证劳动者的权益。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新兴 鼓励 形态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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