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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注册明年全部电子化

2017年05月02日 14:36 | 作者:孙梦 |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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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梦)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8年6月,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覆盖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到2020年,基本完成电子证照的发放使用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重点加快电子化注册系统建设。统一电子化注册数据标准、系统运行规则和应用管理机制,建立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逐步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机构校验、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医疗监督执法等信息系统的交互融合、资源共享。要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保证注册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决定各环节可追溯、可跟踪。定期分析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相关医疗资源的配置、利用、运行情况。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实时查询有关事项的办理状态和结果,社会公众也能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便捷查询有关医疗资源信息。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和诚信体系建设。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其他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互通。探索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指导意见》配发了《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表》,计划到2017年6月,各省份启动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试点;到2017年12月,各省份40%以上的地市开展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在京津冀地区先行开展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试点,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登记注册申请材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全流程、电子化行政审批模式。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医务人员注册 系统 医疗机构 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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