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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自管物业:卫生治安运转自如还“赚”了钱

2017年05月19日 09:18 | 作者:贺林平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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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不一定最好,适合自己小区的才最好”

业主自管,看起来很美。

如今,祈乐苑小区成为业主自管的样本,不少小区业委会前来取经,祈乐苑小区也正在协助两个小区复制业主自管模式。2017年2月19日,广东业委会互助论坛首届新春茶话会在这里举行,来自全省数十个小区的业主云集,共同探讨业委会和物业管理论题。

冼敏强总结,业主自管一方面是对业委会能力的考验,另一方面则牵涉各方面的利益。“业主自管有三难:第一步成立业委会,难;第二步要换物业,更难;第三步要自管,难上加难!”

冼敏强介绍,成立业主大会,需要登记业主的资料,包括房产证、户口本,需要公示业主名单,但不少业主担心个人隐私泄露,不主动登记,也不赞成公示;选举业主委员会,既要有业主主动报名,也要公示基本情况,业主往往并不积极,许多人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主动报名;尤其是对具体共有物业的使用事宜要进行投票,投票率非常低,很难达到赞成票“双过半”的要求。

果不其然,来参加茶话会的不少业主向记者表示,其居住的小区仍处于无业委会状态。一家业委会的负责人还分享了换物业公司的经历,“业委会成立了5年时间,与物业公司打了17场官司,胜了16场,现在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的阶段,但老物业仍不肯撤场,愣是没换成。”

在广州市公共危机预防协会会长邓跃晖看来,业主自管不失为一种物业管理趋势,“物业管理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如果实施业主自管,业主的利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可能社会矛盾就会少很多。我们并不是否定物业公司的作用,只是希望能让业主获得更高水平的物业服务。”

“业主自管看上去是很美,但一味推崇恐怕也失之客观。真要推广起来,其可复制性恐怕还得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区进行具体分析。”记者发现,外界对祈乐苑小区样本的态度多样,一些专家学者观点也相对审慎。

在广州大学社会学教授谢建社看来,业主自管往往适合单体楼或业主总量不大的中小规模小区,而对广州众多户数动辄几千上万的大型小区来说,“有序”可能比“自由”更重要。这些小区由于业主众多,难以组织,在走相关程序时很容易流于缓慢、混乱。在此过程中,不但无法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反而可能连基本的秩序也无法保障,最终消耗掉广大业主的耐心和信心。对这类小区,谢建社更倾向于保留物业公司,同时构建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有效监督制约的机制。

还有一些业主担心,大型社区自管很容易导致参与不足,如果不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民主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业主话事”很可能演变为少数人垄断的“业委会话事”。其结果,是在物业公司之外,多了一个“老豆”(广东话:爸爸)。他们认为,小区实际情况千差万别,管理模式应当因地制宜,“自管不一定最好,适合自己小区的才最好。”(贺林平)

编辑:梁霄

关键词:小区 业主 物业 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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