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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虫套餐网上热销:520只888元 商家宣称有养殖证

2017年05月23日 10:54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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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北青报记者致电赣州市林业局,询问对方是否审批过“萤火虫养殖证”,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表示,萤火虫属于“昆虫类”,如果有养殖证,应该由当地农粮部门负责审批。随后,北青报记者致电赣州市农粮局询问“萤火虫养殖证”,对方回复称:“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农粮局也没有审批过这样的业务(项目)。”

根据“虫头”的自述,其养殖基地位于宁都县小布镇。北青报记者随即致电宁都县农粮局,询问萤火虫养殖证明一事,对方同样答复称“没这个业务”。工作人员介绍,一般审批的都是养牛、养猪、养鸡、养鱼这样的证明,“养昆虫的都是自己养的吧,没有养昆虫的办养殖证的。我们没审批过,也没人申请过。”那养殖证明会不会是小布镇农粮部门审批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县农粮局在小布镇设有农技站,但农技站只管农业技术的推广,比如种水稻的技术等,“没有负责审批养昆虫的(职能)。”

养殖萤火虫是否面临“无证可办”的问题?宁都县农粮局的工作人员称,虽然目前未审批过萤火虫养殖证,但同样是昆虫纲动物,县农粮局的相关部门此前审批过蜜蜂养殖基地的许可证。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有商家要办萤火虫养殖证,理论上是可以的,但需要到当地的动检站先上报,并且还需要提供养殖基地的环境污染评估报告,之后才能审批办理萤火虫养殖经营许可证和卫生检验合格证等。

商家语焉不详的“萤火虫养殖证”是否真的存在?数次追问下,几名商家向北青报记者透露,他们所说的“养殖证”其实是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但也有商家称,“养殖证可以搞出来”,“网上下载一个”,办个假证即可。

挑战

当地严厉打击

仍有村民夜里偷捕

多名商家解释,有无养殖证并不重要,萤火虫不属于野生保护动物,进行买卖自然也不违法。这恰是萤火虫保护的一个“痛点”。尽管环保组织呼吁抵制“放飞即放死”的各类萤火虫展览,却只能从道德上提出质疑。

付新华此前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法律法规上的空白给萤火虫保护增加了难度。他还指出,萤火虫以蜗牛等害虫为食,属于益虫,也是生态链中不可断裂的一环。萤火虫有其对于生态的独特价值,作为环境指示生物,萤火虫的数量多少是当地环境好坏的一个符号。而萤火虫对环境敏感,异地放飞极有可能造成萤火虫迅速死亡。此外,在同一地区“涸泽而渔”式的捕捉,势必会破坏生物多样性,甚至造成该地区萤火虫逐步灭绝。

2016年8月,宁都县当地村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接连两年捕捉萤火虫后,感觉到当地萤火虫的数量“更少了”。

对于萤火虫捕捉买卖,管理部门同样面临挑战。小布镇林管站的曾站长告诉北青报记者,2016年宁都县曾对周围村镇捕捉萤火虫的现象集中“严打过一次”。据媒体报道,去年6月,小布镇政府曾联合林业、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对当地萤火虫收购点进行现场打击,收缴了大量萤火虫捕捉与运输工具。但曾站长透露,“严打”之后,村民还是会在夜里偷着去捉萤火虫,很难管理。

本版文/北青报暗访组

编辑:梁霄

关键词:萤火虫 套餐 热销 养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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