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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优质均衡”着力点应向农村倾斜

2017年05月27日 14:35 | 作者:阅尽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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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教育部日前发布《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从国家层面制定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标准,包括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该办法还特别增加社会认可度需85%以上,同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若存在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设重点学校等都将被一票否决。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一直备受公众关注,也不断推动着这一问题的解决。2012年,教育部推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各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标准,并据此评估推动发展,获得显著成效。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国家认定。预计今年还将有约500个县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届时合计总数达2300个左右,占全国近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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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约八成的县域办学条件改善、校际差异逐渐缩小,实现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教育部出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无疑将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向更高层次迈进。诚如专家所言,教育均衡的本质应是优质均衡。如果所有学校都在较低的水平上无差异,提倡均衡就失去意义。因而,强调教育的优质均衡,并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四方面设置多项具体评估标准和要求,显然是对基本均衡的整体升级。

向每位国民提供均衡的义务教育服务,既是政府的法定责任,也是一个社会实现机会均等的必要路径。这些年来,我国义务教育有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办学条件的硬件设施大为改善。即便是在许多偏远农村地区,学校的校舍、教学设备配置等均今非昔比。然而,比之学校硬件,在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人们盼望的不仅是有学上,更需要有好学校上。因此,推行教学质量的优质均衡理念,也顺乎民意,深孚众望。

我国的县域级学校很大一部分地处农村。与城市相比,农村教育的优质均衡问题显然更为突出。农村学校总体教学质量不如城市,而且城市里虽有“好”与“差”校之分,但在城市上什么学校,对许多学生来说尚有选择的机会。而农村,十里八乡可能就一所学校,想“择校”也无校可择。因此,如何通过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化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让农村孩子能就近享受到优质的义务教育,这应该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

同时,评估需兼顾县域之间的标准比较。当下,教育落后对不少地区来说是整体性的,若以县域内部标准衡量,所谓的优质均衡仍可能是低层次的圈子评估。如何通过更高层面的优质资源调配比如城市帮扶农村、发达地区扶持落后地区,从而在整体上提升一些县域教育的水平,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农村教育落后有历史和经济的原因,优秀教师缺乏无疑起着关键性作用。“乡村教师”的诗意化称呼背后隐藏着太多的艰辛与付出。评估办法强调教师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试图通过保证教师收入来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这只是一个方面,还须要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配套来推动。总之,优质教育向农村倾斜应是全方位的,而且须要有刚性的配套措施来保证。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均衡 农村 优质 义务教育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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