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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港澳台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办法

2017年06月06日 19:15 | 作者:白阳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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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白阳)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将于6月15日至7月4日进行。司法部6日发布公告,明确港澳台考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办法。

公告指出,这三地居民应在规定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要求及流程填报本人信息。在选择证件类别时,港澳居民选择“香港或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选择“台湾居民”。

根据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须填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须填报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报名人员不能填报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须填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相关信息,并作出相关承诺。

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福建省厦门市或广东省深圳市报名考试。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交费、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等事项的,可以联系厦门市司法局或深圳市司法局报名处协助办理,还可以通过受委托的台湾岛内社团法人机构协助办理。

在学历学位认证方面,持内地高校毕业证书报名人员,须填报毕业证书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须填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信息。已完成学业但因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可以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9月1日至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编辑:秦云

关键词:港澳台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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