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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防治校园欺凌强调教育惩戒 如何有力不越界?

2017年06月08日 09:26 | 作者:杜晓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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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委出台防治校园欺凌意见强调教育惩戒引关注

教育惩戒如何做到有力不越界

教育惩戒权说到底不是教师需要,而是学生需要。换句话说,惩戒权并不是给了教师什么权力,而是给学生正常成长以保障。

教育惩戒权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绝对不是一句“教师可以适当惩戒学生”就可以解决的。在内容上应该有一个“度”的问题,什么程度的错误应该受到什么程度的惩戒,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同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惩戒以及处分,都必须有合法的程序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涂陈昊

近日,北京市教委公布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各中小学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北京市教委公布的“意见”中还提到,将采取多种措施强调教育惩戒威慑作用。这一关于“教育惩戒”的提法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为什么需要教育惩戒权

去年4月,在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一所中学的课堂上,有学生拒交试卷,不仅“出口成脏”还拿板凳砸老师。

此事发生之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员王维审数年前写的一篇文章《当教育只剩下纵容》,在微信朋友圈走红,被频繁转发。

王维审在文中写道:“远古有记载:‘舜耕地,牛不走道,舜鞭己不责牛。’牛不走道,舜为什么要鞭己不责牛?这说明了什么?我们应该怎么理解他当时的心情?很多人根据现代人的观念这样解释:牛不走正确的路,是因为人没有引导好,牛自己是不知道的,所以不应该责罚牛,应该追究自己的责任。并更进一步强加给现代的教育,以此来要求老师们仿效古人,对那些问题学生要反思自己,绝对不能把责任放在学生身上……当错在学生、老师连生命权益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这些一味指责教育者的专家是否想到,一味的放任,一味的包容,将会培养出怎样的学生?这种宗教信徒式的宽容、忍辱负重难道就是教育的底线吗?”

编辑:梁霄

关键词:北京 防治 校园 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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