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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徐旭东:携手构筑善意友爱的社会

2017年06月12日 14:22 | 作者:徐旭东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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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构筑善意友爱的社会 


人类在自然界取得巨大的成功,不仅是由于智慧的力量,还由于善意友爱的力量。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绵延不绝,善意友爱正是我们千古传承的做人信条之一。中国人相信“人之初,性本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但是,当数千年的农耕文明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退至幕后,乡土村落和街坊邻里的熟人社会逐渐解体,取而代之的是穿行于高楼大厦之间乃至网络上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的社会,一些人崇德向善的本性似乎迷失。医闹、路怒症、粗暴执法、网络暴力,甚至在国际航班上大打出手,不一而足。一方面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另一方面人们的善意时常受伤。少一份善意,就多一分猜疑和对立。譬如,患者指责医者态度冷漠、小病大治,民众怀疑科学家被利益绑架,路人担心救助老弱病危被讹诈……转型的社会,需要理性和规则,更需要唤醒人们善意和友爱的本性。


要养护善意社会的源泉。源泉之一是中华传统文化。我们的先贤把做人准则总结为仁、义、礼、智、信,教人做“君子”,所体现的核心思想就是“为善”。要弘扬传统文化中“善”的内核,要有充分的文化自信维护中国人价值体系中关于“善”的解读。源泉之二是家庭亲情。父(母)慈子孝、长幼有序的家庭生活是中国人体会善意、回报善意的最深刻的教化课程。“生人社会”的善意源自亲情向他人的传递,向“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情怀的转化。要重视少年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和家风家教,防止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尤其是要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源泉之三是国家和社会的关爱以及对公民个体利益的保护。这种关爱和保护是国家和社会的大爱,是对公民尊严的维护,传递着来自“生人社会”无数不知名的人的善意。


“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之一。把抽象的价值观转化为公民的思想行为还需要易教化、易识别、可践行的具体内容。譬如,古人要求“温、良、恭、俭、让”。这些规范不仅使践行者修养了自身的善,还使他人得到善待,使善意得到传递。应进一步把“友善”具体化为新时代公民修身和善意相待的规范,并配以教材、事例,通过家庭、学校、媒体和文艺作品的教育、感化作用,使之深入人心,形成适应“生人社会”的善意文化。


友善相待的前提是公民权益得到公平维护、社会生活得以有序运行。按规则行事才会减少人际冲突,减少非善意情绪的传递。一方面要加强规则意识的教育,针对重点人群强化遵规则、守秩序的习惯;另一方面,也要改善某些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则,以规则之“善”维护人心之善。社会生活中还有一些难以通过明文规定来约束的关系,譬如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则需要通过媒体和社会活动使不同群体得到善意理性的表达,多一些沟通理解,少一些猜疑对立。


以安全的社会环境养成善意和淳朴的民风。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描述了“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美好生活。那里的人们不必忧虑食品安全,不必防范“碰瓷”、讹诈、诱骗、造假。生存环境是安全的,生存状态是放松的,民风自然是善意和淳朴的。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不可能是世外桃源,但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一个都不能少。生活在“生人社会”需要有一定的防范意识,但不能要求老百姓自己练就识别各类假货和骗局的火眼金睛。一个需要时时防范的社会是难以充满善意的。各级政府应该不遗余力地运用行政、法制、科技手段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


我相信,善意、友爱是中华民族凝心聚力的黏合剂,也是中国人带给世界的和煦春风。


(作者系致公党湖北省委会副主委、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善意 友爱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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