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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呼吁修订器官移植条例 建议将人体器官捐献纳入

2017年06月27日 16:15 | 作者: 李丹丹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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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涉及多部门 亟须明确职责

2015年是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改革事业上具有分水岭意义的一年: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

在当年全国“两会”上,器官捐献和移植成为热门话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郭长江递交提案,再次建议修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黄洁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远远不适应当下器官移植捐献工作的需要了,其中对红十字会的表述应该按照最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来修改。去年年底修订通过的《红十字会法》明确,中国红十字会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设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侯峰忠曾做过梳理,涉及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部门多达16个。而目前的条例中仅指出主要实施这项工作的卫计委和各地红十字会。

“器官运输涉及交通部门,对器官捐献者的救助涉及民政部门,接受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报销涉及社保部门。”侯峰忠说,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发展需要条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去年,国家卫计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

这是我国在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上联合下文涉及部门最多的一次。“绿色通道”的建立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大量的器官不再浪费在路上,挽救了更多人的生命。

在侯峰忠看来,器官捐献和移植涉及的问题非常广,各个部委联合下文之前沟通时间长、流程多。如果解决每个问题都要以联合下文的方式,这样的效率与目前器官移植和捐献事业的快速发展是不符合的。

自2015年我国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后,我国器官捐献事业发展速度进入了“快车道”。黄洁夫对记者表示,2015年我国实现了2776例捐赠,2016年4080例,而今年或将增加至5500-6000例。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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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器官 移植 条例 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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