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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全面依法治国本质上是政治体制改革

2017年07月03日 16:15 | 作者:李林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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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法律的革命”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归根结底是法律上层建筑的重大变法或者变革,是一场“法律的革命”,具有十分明显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特征和性质。

发生在当代中国的这场具有政治体制改革性质的“法律革命”,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方式、改革举措等许多方面,是不同于以往中国发生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全面加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所有这些要求,贯彻落实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体制机制上,必然触及或者引发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

毫无疑问,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各种改革设计和建议,都不可避免地直接或者间接关涉党的领导体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涉中国的政治体制。推进科学立法,不仅涉及如何完善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立法质量、立法实效、法律体系等的体制机制问题,而且涉及如何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落实人大宪法权力、加强人大监督、发展人大民主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严格执法,不仅涉及如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制约束等问题,而且涉及如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一系列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公正司法,必然要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甚至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推进依法执政,从制度体制上贯彻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原则,本身就是一场从革命党向执政党全面转变的深刻革命,是执政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的最为深刻的政治体制改革。

编辑:位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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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依法治国 政治体制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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