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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

李晓安当选主委

2017年07月13日 10:06 |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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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至6日,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沈阳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张平出席开幕式并代表民盟中央致贺词,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范继英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民革辽宁省委主委温雪琼到会祝贺并代表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团体向大会致贺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国红,副省长赵化明,民盟中央原副主席、民盟辽宁省委原主委张毓茂,民盟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李铀、民盟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郑洁以及辽宁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开幕式。全省258名代表参加会议。

张平指出,民盟辽宁省委五年来在中共辽宁省委和民盟中央的领导下,始终秉承“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价值理念,紧紧围绕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三项基本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希望新一届民盟辽宁省委会肩负起带领全省盟员在新时期新阶段开创辽宁民盟工作新局面的历史重任,进一步动员全省盟员,更加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升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更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范继英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她希望民盟辽宁省新一届委员会团结带领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不断增进政治共识,为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充分发挥在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密集的优势,积极议政建言,深化社会服务,为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以换届为重要契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不断开创民盟工作新局面。

大会期间,代表们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李晓安主委代表民盟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民盟辽宁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和出席中国民主同盟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民盟辽宁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晓安为主任委员,孙国良、李三喜、高炜、李长春、于龙、刘中民、吴家兴、严文复(女)、张国琛、李萌娇(女)、阎浩林为副主任委员,任命曹开强为秘书长,通过了民盟辽宁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中共辽宁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马辉出席闭幕式。李晓安主委致闭幕词。会议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宣读了给离任盟省委领导的致敬信。

大会号召,民盟辽宁省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民盟中央和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优异成绩迎接中共十九大和民盟十二大的胜利召开。(撰稿、摄影:民盟辽宁省委)


民盟辽宁省委主委李晓安同志简历

李晓安,男,汉族,1957年2月生,河南省孟县人。2001年8月加入民盟。1986年12月在贝尔格莱德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教授,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辽宁省委主委。

1978年3月至1982年2月在辽宁科技大学(原鞍山钢铁学院)学习,获学士学位。1982年2月至1986年12月在贝尔格莱德大学学习,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1987年5月至1998年1月在辽宁科技大学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研究生部主任、副院长等职。1998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辽宁省政协副秘书长。2008年1月至今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第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第九届常委、第十、十一届副主席;民盟第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常委,辽宁省委第十一届副主委、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主委,鞍山市委第六届主委。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辽宁省 民盟 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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