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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乡村看到的广场舞跟大城市的有很大区别

2017年07月14日 12:29 | 作者:曾炜 |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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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广场舞是新兴的时髦娱乐,年轻的妈妈们参加广场舞,与大城市跳广场舞的人相比,作为追求个性自由的特质就更明显了。

前年回老家过年,老妈说邻村一群女人每天晚上都会组织跳舞,在马路边上或废弃的晒谷场。我妈对这股突然掀起的风潮无法理解,觉得这种活动“毫无意义”,甚至“有伤风化”。她还以特别哀叹和无奈的语气告诉我,我们村也有几个女人去跳,有些年轻妈妈已经引起了家庭矛盾。据说邻居家有个不到40岁的年轻女人,因为过分痴迷,吃完晚饭连碗也不洗就跑出去了,因此被公公骂了好几回。

在乡村,跳广场舞是叛逆的“时髦”行为

我一开始以为被我妈嫌弃的跳舞活动,一定特别“前卫”,否则不会让她“无法理解”。直到有天晚上,离我家不远的马路边上传来《最炫民族风》。我才意识到,原来被我妈嫌弃到皱眉撇嘴的事,正是被城里人挤对的“广场舞”。

我觉得广场舞真是可怜:它无论走到哪里,总是在一边受欢迎的同时,招惹最强烈的嫌恶。同样的广场舞,在城里,它被人笑“土掉渣”,可在我们乡下,它又被认为有点“不正经”。这事深深教育了我:中国的城乡文化差别实在太大,城里的“狗剩”,到乡下就是“tony”。

我生活在北方的一个大城市,老家是江西南边相对落后的农村。我不知道这两地之间的广场舞有多大的代表性,也许在这两极之间,存在着更加多样的“广场舞形象”。不过可以肯定,广场舞在不同的地方,形象并不相同,是“老土”还是“时髦”,不好一概而论。

实际上,不一样的地方,跳广场舞的人群结构也有区别。据我所知,在我老家,喜欢跳广场舞的人,并不以中老年为主,而是以中青年为主。不少在家务农或打工的年轻母亲,把孩子交给公婆照顾,吃过晚饭之后,直奔舞群。所以,一想到广场舞,就自然联想到 “大妈”,可能仅仅是部分城里人的“印象”。而这个“印象”,由于大城市强大的文化影响力,所以流传得最广,以至似乎成了广场舞的唯一形象,而“广场舞大妈”也好像成了一个专有名词。

学者王芊霓在河南一个非省会城市做过广场舞的人类学调查,在她调查的6支广场舞队伍中,三六九等的人都有,银行职员、公务员、老师这样的上班族,也有打零工者、家庭主妇等。这个非省会城市,经济水平在河南属于中上。在这些跳广场舞的人中,虽然仍然以中老年女性为主,但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高学历者和低学历者,年轻的和年老的,其实都有。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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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场舞 大城市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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