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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推进会

2017年07月18日 14:41 | 作者:青海省委统战部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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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推进会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省创建办副主任吕刚到会指导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容通报了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情况,市委副书记马坚主持会议,省民委副主任刘华,市领导段发达、宋晨曦、周戈、汪彦明、陈红兵、李晓舸、全武参加会议。

王晓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民族工作的方向和道路、理论和政策、制度和法律、工作和实践等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我国民族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核心理念的民族工作思想理论体系,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为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王晓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市党代会部署,从政治高度上来认识和把握创建工作,从全局视野上来认识和把握创建工作,从特色优势上来认识和把握创建工作,切实把民族团结这个战略工程、基础工程、百年工程夯实建好。

王晓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创建工作的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统筹推进,强化工作保障,强化督导问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在工作布局上,要坚持把抓创建与抓创城结合起来。一要目标相容。二要载体联动。三要家园共建。四要机制融合。二是在工作成效上,要坚持把管当前与管长远结合起来。一要增进民生福祉。二要加强宣传教育。三要强化法治保障。四要夯实基层基础。三是在工作方式上,要坚持把讲政策与讲策略结合起来。一要掌握落实政策。二要提高素质本领。三要切实尊重差异。四要把握界限分寸。

吕刚强调,西宁市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推进会,这是西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动“四个转变”,特别是推动我省“由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和创新开拓的责任担当。西宁市创建活动领导重视、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在全省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推广意义。当前,西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进入关键阶段,省委统战部、省创建办、省民宗委将全力支持西宁市创建工作,支持市委市政府围绕省委“由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所做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协助西宁市进一步总结创建经验、巩固提升创建成效,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排头兵,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张晓容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补齐短板、突出重点、争创亮点、持续发力,确保年度目标考核实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地区目标,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创建标准。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教育引导,坚定政治方向,拓宽宣传形式和内容,形成浓厚宣传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营造开放、包容的城市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要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四要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五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促进创建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六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统战部部长、民宗局局长参加会议。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工作 创建 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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