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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被撞身亡 共享单车企业担何责

2017年07月26日 09:18 | 作者:刘远举 |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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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产品安全事件,如果有一起、两起,产品方可能不用负责,但如果有5起、10起,产品方往往难逃责任。

日前,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事故正式进入司法程序。7月19日,事故受害人的父母,将肇事机动车一方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及事故共享单车ofo小黄车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共同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两位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此外,原告还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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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男孩 身亡 共享单车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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