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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责任追究不能缺位

2017年07月26日 13:04 | 作者:周志宏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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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率先实行省级交通运输审批服务“只来一次”工作,申请人在省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就能办理完毕。省政务公开办业务一处副处长康殿华表示:“争取到今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7月25日《人民日报》)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直接面对群众的窗口,其作用主要体现在服务职能上。让办事群众少跑路、办成事,最能体现政府的办事效率。“最多跑一次”,是企业和老百姓到政府部门办事的期盼,也是以民为本、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需要。这不仅需要我们完善硬件配套设施,优化办事环境,还要通过理顺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具体地说,要实现“最多跑一次”,首先要像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样,凡事多为群众想,向群众免费发放一份服务指南,实时提供每项服务所需要的全部信息,让人一目了然;其次,“前期咨询”很重要,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办事群众的互动交流,引导群众精准申报;对窗口职责范围内的咨询,由窗口及时准确回复,一次性告知需要哪些材料、材料如何取得等事项,免得群众因为补缺材料而一次又一次地来回跑;增强网上办事功能,把更多便民举措“搬上网”,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促使网上终端和实体大厅办事无缝衔接,把群众需求作为突破口,“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要使“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公职人员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凡事要想着群众,经常倾听群众心声,多作换位思考,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最多跑一次”,尽量减少和杜绝例外,反映出的是勇气、责任和担当,体现的是周到服务和工作热情。但是,仅有热情显然是不够的,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代表就能落实到行动上。新的举措还要有与之相配套的新的机制作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说,责任追究不能缺位。

应当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以群众的诉求为第一信号,从每一个工作细节抓起,抓紧抓实抓到位,建立和完善追究责任制。同时,强化监督机制,由相关职能部门、聘请群众代表对办事部门及窗口实施监督,谁让到政府部门办事的群众多跑了不该跑的路,就追究谁的责任,决不能让“最多跑一次”成为空谈。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群众 最多跑一次 办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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