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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2017年08月02日 14:38 | 作者:谢源博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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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严重,个别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缺位、食品安全意识淡漠。一些学校食堂为了降低成本谋取利润,购买摊贩卖剩腐烂变质、农药残留过高的蔬菜、水果;使用转基因食用油甚至地沟油,过期劣质冷冻肉类等屡禁不绝,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 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严把校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等项目的审查力度,对食堂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依法持证经营。

二、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校区(园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对于造成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 严把原料采购关。明文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仔细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对采购的原料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

四、 强化监督实施开放化管理。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没有条件安装摄像装置的,厨房、食品加工房间要开放式透明化,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便于校长、教师和家长进行监督。严格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

五、 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摸排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基本情况,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实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要定期开展检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原料采购与贮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要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将高风险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对供餐食品抽检不合格的,要立即通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准食用,并依法查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更换供餐单位或供餐食品。

六、 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督促其整改,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作者系民建海口市委副主委、海南博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食品 安全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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