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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下的首个民族区域自治政府的诞生

2017年08月03日 14:06 | 作者:邢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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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分会成立

1946年5月26日至28日,东蒙古人民第二次临时代表会议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举行。会议通过并发布《东蒙古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宣言》,提出:为全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执行“四三”会议决议,取消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撤销各省建制,成立兴安省政府,建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

会议决定兴安省以呼伦贝尔盟、纳文慕仁盟、哲里木盟和兴安盟为管辖区域,省政府受东北行政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大会选举特木尔巴根为兴安省政府主席,张策为副主席。同时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哈丰阿为主任。

会议宣布撤销东蒙古人民自卫军番号,所属各部队统一编制,改称内蒙古人民自卫军;成立兴安军区,由内蒙古人民自卫军副司令员阿思根兼任兴安军区司令员,哈丰阿任政委。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兴安盟分会,乌云达赉任主任(后由特布信接任)。中共西满分局决定将中共东蒙工作委员会改称中共兴安省工作委员会,张策任书记。

同年4月上旬,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卓索图盟分会成立。5月1日,昭乌达盟分会在林东成立。5月下旬,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分支机构——呼伦贝尔文化促进会在海拉尔成立。6月5日,昭乌达省建制撤销,昭乌达盟行政委员会成立。6月7日,纳文慕仁省政府改组为纳文慕仁盟行政委员会。6月1日,哲里木省建制撤销,哲里木盟民主政府在通辽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哲里木盟分会成立。

同年6月,东北地区国民党军队的前锋迫近通辽、郑家屯一带。为适应战争形势,加强对内蒙古工作的领导,晋察冀中央局于9月23日向中共中央建议,并经批准成立内蒙古党委,由云泽、奎璧、刘春、王铎组成,云泽任书记。内蒙古党委的管辖“范围暂定为察哈尔之察哈尔盟、锡林郭勒盟及绥远之乌兰察布盟及巴彦塔拉盟”。同时,晋察冀中央局还原则批准“在内蒙古党委下拟设立察哈尔盟工委、锡林郭勒盟工委及巴乌工委”。

11月7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在贝子庙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对察哈尔、锡林郭勒、巴彦塔拉、乌兰察布地区的军事斗争及行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决定加强武装力量,成立巴乌军区,任命乌力吉敖其尔为司令员,奎璧为政委;在内蒙古人民自卫军第4支队、第1支队、骑兵旅及第5支队基础上分别组建内蒙古人民自卫军第11师、第12师、第16师、第17师;同时,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察锡地方行政委员会。11月9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决定联合会执委会下设行政、政治、军事、财政经济、社会总务等6个部。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

1947年4月3日至21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兴安盟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召开执委扩大会议,总结自治运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及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有关事项。

同年4月9日,云泽在会议中作《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深刻分析内蒙古的革命形势及面临的各种困难,在军事、生产、教育、民族团结等方面提出奋斗目标。刘春在题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总会工作的报告》中总结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以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论述联合会的各项方针、政策。

4月23日下午l时许,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开幕。除尚处在国民党统治之下的伊克昭盟、阿拉善旗、额济纳旗的代表外,出席大会的有来自内蒙古大部分盟旗的蒙古、达斡尔、鄂温克、汉、满、回、朝鲜等各民族代表303人,其中代表包括工人、农民、牧民、知识分子,革命干部和军人,以及部分工商界人士、地方士绅和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云泽致大会开幕词时说:“由此次会议产生的内蒙古自治政府,将一定能团聚着蒙古民族和境内所有的汉回等民族,发挥最大的威力,给予重重的一击,加速蒋介石的崩溃。我们有了民族内部和蒙汉间的团结,又有了外部的援助,深信这一目的是一定达到的,蒋介石的进攻一定能粉碎,和平、民主、自由、幸福的新内蒙(古)也一定会出现。”4月24日,云泽代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委会向大会作政治报告。指出:“内蒙(古)自治运动,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两条道路的分歧,这两条道路,一为以白云梯为首的少数上层分子的投降道路,一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解放道路。20余年来的内蒙古革命运动史,可以说都贯穿着这样两条道路的斗争”。报告中对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工作进行总结;在开展自卫战争,加强民族团结,发展经济、文化事业等方面提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的主要任务。

4月27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向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发出致敬电。4月30日,会议宣布临时参议会参议员的选举结果,当选参议员121人,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共96人,汉族24人,回族1人,妇女代表5人。

5月1日,内蒙古第一届临时参议会举行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政府委员、参议会议长及驻会参议员的选举。云泽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哈丰阿当选为副主席。5月2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闭幕暨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典礼隆重举行。全体政府委员及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在全体代表面前宣誓就职。云泽宣读誓词:“余等誓以至诚,为内蒙古人民服务,并为坚决争取自卫战争与解放战争之胜利,与彻底解放内蒙古而奋斗。”云泽还向大会发出“全体人民应一致亲密的团结在自治政府的周围,为彻底粉碎蒋介石的进攻而努力”的号召。

5月3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召开首届政府委员会议,任命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决定:将5月1日定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纪念日。5月19日,毛泽东、朱德复电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祝贺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贺电指出:“亲爱的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们!曾经饱受困难的内蒙(古)同胞在你们领导之下,正在开始创造自由光明的新历史。我们相信:蒙古民族将与汉族和国内其他民族亲密团结,为着扫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建设新(内)蒙古与新中国而奋斗。庆祝你们的胜利。”

绥蒙合并

1949年6月13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出命令,绥蒙区改称绥远省,绥蒙区政府改称绥远省人民政府。1949年9月19日,绥远省和平解放。12月31日,原设在绥东解放区的绥远省人民政府与原绥远省政府正式合并,组成新的绥远省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任命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哈丰阿为副主席。1949年12月15日,为便于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领导,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始陆续向张家口迁移,于1950年6月25日搬迁完毕。195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绥远省人民政府合署办公。1954年3月6日,绥远省与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蒙绥合并后,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新设呼伦贝尔盟和哲里木盟。至此,内蒙古自治区辖有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7个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2个直辖市,平地泉、河套2个行政区。同期,将原绥远省省会归绥市改称呼和浩特市,为自治区首府驻地。1954年,内蒙古自治区总人口为802.5万人,人均占有耕地面积9.94亩,人均占有粮食996.88斤/人·年。为内蒙古自治区形成今天的格局奠定了基础。

(本文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史馆馆员,内蒙古自治区通志馆馆长、编审,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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