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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低头司机”抬头需要软硬兼施

2017年08月09日 15:43 | 作者:邓辉林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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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可以迷人,也可能要命。徐志摩笔下“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出了女子情态之美,但对开车的司机来说,低头却容易引发车祸。最近,深圳市公安局表示:严查在开车过程中玩手机的“低头司机”。

按照深圳市公安局的说法,该部门不仅将多管齐下严查“低头司机”,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规,提高对“低头司机”的处罚标准。

严查“低头司机”,是对生命的珍视。这些年来,由司机低头看手机引发的车祸屡屡发生,造成了巨大的生命损失。与之直接对应的是,福特汽车公司委托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9%的中国驾驶人开车过程中看微信,31%的人玩自拍或拍照,36%的人有刷微博、刷朋友圈的危险行为。“低头”驾驶姿势的普遍与“低头司机”致事故频发之间的关联不言而喻。只有让“低头司机”抬头,才能防止他们变成“马路杀手”。

让“低头司机”抬头,得有“硬”办法。“低头司机”普遍存在,与智能手机的普及不无关系。智能手机提供的看微信、刷微博、刷朋友圈、网上看新闻、拍照等功能,对于每个人都有很强的诱惑力。让司机摆脱智能手机功能的诱惑,改掉利用点滴时间看微信、自拍等行为习惯,需要有能够起到棒喝效果的“硬”办法。

深圳市公安局打算增加高清“电子警察”加大对“低头司机”的抓拍力度,并加大铁骑巡逻频率,发动群众举报,构建“电子警察抓拍、群众举报、铁骑巡查”的多维度、立体式查控模式,为发现“低头司机”拿出了实实在在的办法。

此外,市公安局还会推动市人大常委会修法,这也将对“低头司机”形成更大威慑力。对“低头司机”,深圳相关部门可以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以300元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适用规定》扣2分。尽管罚款金额已较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要高,但是许多市人大代表和市交警部门都认为处罚标准偏低。相较于一些驾驶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对“低头司机”的处罚,深圳的处罚明显偏轻。如法国对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的司机扣3分并罚款750欧元,美国犹他州对在开车时发信息的司机处以罚款750美元、入狱监禁90天。用好特区立法权,适当提高处罚标准,有助于通过倒逼提高包括司机本人在内的民众的生命安全系数。

端正“低头司机”的驾姿,还应当有“软”办法。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也会存在着接听紧急电话、查询导航系统等需求。为了让司机在满足这些需求的同时不低头,需要改进车载语音控制系统等车辆装置。是否采用这种支持性、服务性的“软”办法,监管部门仅有建议权,最终还是需要司机自身来决定。当司机低头变得不是非常必要,再加上“天眼”紧盯、重罚伺候,敢玩“低头”的司机将会成为罕见的“奇葩”。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低头司机 司机 低头 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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