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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吐槽医院食堂被拘当笑话

2017年08月21日 15:16 | 作者:王捷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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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19日发布消息表示,对“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一事,邯郸市局法制部门已责令涉县公安局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重新审核。(8月20日《扬子晚报》)

网民不满医院食堂饭菜价高难吃,于是在网上发帖吐槽,结果被当地警方拘留,舆论哗然。因为这是正常的群众监督,也是民意诉求反映,对此,医院应该公开道歉,并整改食堂饭菜,让消费者满意。事情并没有按正常逻辑顺序发展,医院没有站出来接招,反而由民警“客串”了一回,把发帖反映诉求的网民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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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么简单的事情,当地警方居然搞错了,令人生疑,网友纷纷质疑当地“警方与涉事医院是什么关系”,还有人怀疑办案民警的法制水平。客观而言,这折射一个非常重要且敏感的问题,即批评权、监督权、表达权与网络谣言的区别。显然,当地警方相关人员还没有明白什么是网络谣言,什么是网民权利。

在打击网络谣言笼子越收越紧的社会潮流下,如果不明确且严格区分什么是网民权利,什么是网络谣言,类似的“错案”“冤案”还会发生。因为,网络谣言与网民权利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界线,而每个人的法制水平不一样,对网络谣言的理解和认识不相同。执法者及司法人员则要十分清楚明白,准确区分,不能犯糊涂,否则,可能拘错人,制造冤假错案,损害司法公信力。

那么,什么是网络谣言呢?《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属于网络谣言,依法要追究刑法责任,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照刑法规定,网民发帖反映医院食堂饭菜价高难吃,是不是网络谣言呢?显然不是,一则,网民发帖反映医院食堂饭菜价高难吃,不属于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不危害公共安全,不会扰乱民心,更不会扰乱社会秩序,不具备网络谣言的根本属性;二则,网民发帖反映医院食堂饭菜价高难吃,是对比市场得出的结论,网民的反映的情况是否有实事依据,只要稍作调查就能证实;三则,网民发帖反映医院食堂饭菜问题,属于客户评价,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被打压。

也许涉事医院认为网民发帖反映的情况不实,并认为对医院食堂造成了一定影响,于是报警称其造谣,这是医院的看法,当地警方不能听医院一面之词,就把网民拘留了,不仅要怀疑相关人员的法制水平,还要怀疑相关人员的执法公正性,所以,对于这起事件,不能只是简单“纠正”,还要问责,从而教育办案民警,以儆效尤。但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的笑话发生,还需从法律源头明确什么是网络谣言,如何识别网络谣言。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医院 网络 食堂 网民 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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