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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自己是女性”何谈户籍便民?

2017年08月22日 15:48 | 作者:张西流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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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一年轻妈妈孔令群,她的户籍栏上性别信息为“男性”。因户籍性别不符,她不仅办不了身份证、结婚证,也不能办理女儿的出生证明,这使得孩子的户籍及今后的上学都会受到影响。自2010年起,她和家人前去派出所更改户籍信息,多次被要求提供一份三甲医院开具的“性别鉴定证明”,证明自己是“女性”。(8月21日《北京青年报》)

简化户口办理手续,推进便民服务,一直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重申的一项工作举措。然而,现实表明,户籍管理部门的承诺,与百姓享受到的服务效果,尚有很大的差距。合肥市民孔女士,户籍栏中性别却为“男性”,出现这种低级错误,责任应该在户籍登记部门,理应主动帮助孔女士更正性别。岂料,当地派出所非但不去主动更正错误,反而要求孔女士出示“性别鉴定证明”,导致孔女士为更正性别,奔波了7年之久。

不可否认,从理论上讲,要想将户籍栏中的性别,由男性改成女性,就要证明自己是女性。然而,证明自己是女性,可以有许多途径,如深入社区进行调查,协助当事人出具证人、证言等材料等,根本不需要当事人出具“自己是女性”之类的奇葩证明。更何况,户籍性别出错,责任不在当事人身上,不能增加其办事难度和成本。对此,合肥市公安局回应称,基层户籍警把握政策“教条主义”。但依笔者之见,事情远非这么简单;这从一个侧面暴露出了,户籍便民,离百姓还有相当远的距离。

特别是,当今社会,奇葩证明频出,从表面上看是少数公务人员的素质问题,却折射出了单位监督管理缺位、行政服务效能缺失和社会信誊度下降的潜在危机。一些行业和部门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风还没有取得实际效果,群众难以满意。不可否认,一些公共服务窗口仍然是“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从业人员也是良莠不齐。有的地方工作制度不落实,办事程序、所需手续、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等没有公示和告知,让群众不明就里,跑了很多冤枉路;有的工作人员宗旨观念淡薄,对待群众仍然存在“冷横硬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加以整改。

具体到户籍服务,若想拉近与百姓之间的距离,甚至实现“零距离”,尚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首先,上级公安部门不能满足于作出“户籍便民”的规定和承诺,还应该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着重解决“报纸上说的和下面执行的不一样”的问题,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特别是,应加强对派出所等基层户籍服务窗口的教育和管理,对态度不端、办事不力、服务不周的工作人员,应进行严肃查处,直至调离户籍服务窗口。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户籍 性别 服务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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