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微信组团旅游须趋利避害

2017年08月23日 14:58 | 作者:杨玉龙 | 来源:北京晨报
分享到: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组织旅游的模式越来越火爆。在这种新的旅游模式里,个人在微信群或其他社交平台发起旅游项目,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凑够一定人数,不仅价格相对便宜,而且颇为灵活多样,吸引不少人参与。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从事旅游经营业务背后暗藏风险。(8月22日《法制日报》)

“微信组团旅游”一则没有团队游的各种约束和限制;二则也不同于自助游,不需要为复杂的设计行程和预订流程而操心;三则微信组团也可以相互照顾,以应对旅游途中突发状况;四则价格实行AA制,免去了强制购物的烦忧,而且颇为灵活多样。正是基于以上诸多好处,“微信组团旅游”在大众旅游市场上越来越火爆。

但是,这一新兴的旅游模式,其中的风险还是存在的。比如,给旅游市场带来风险,部分个人或组织靠此非法经营牟利,就会给游客及正常旅游市场造成侵害;还如,也存在安全风险,一些组团挂出“免责”公告,加之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差,就容易给参游者带来安全隐患;再如,维权风险,缺失法律保护的微信游,会造成维权难的尴尬境地。

“微信组团旅游”对其封禁或放任不管均不妥当,使其规范是必经之路。一是须法律规范。二是须监管给力。三是须个人多防范。“微信组团旅游”虽然时尚且便利多多,于参与者而言,应该提前预料到其中的风险。尤其是,与网上熟悉但现实陌生的人一同组团出游,更应多长几个心眼。既要保障旅游途中的安全,更不应忽略他人给自己造成的侵害。要知道,外界的规范再完备,自己缺失了防范意识和技能,也会让自己处于危险之境。

总之,作为网络时代的新型旅游模式,“微信组团旅游”给人们提供了一条旅游选择的渠道。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必要的规范以趋利避害至关重要,唯其此,才能构建其安全、高质量的旅游环境,服务广大游客,真正实现“放心游”。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旅游 微信 组团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