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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现场回应委员呼声: “扶贫和低保政策有效衔接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2017年08月29日 14:26 | 作者:谢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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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8月29日电(记者 谢靓)“有些县的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的地方认为已经衔接了,实际上政策不互通、信息不共享、动态调整不够,还有些地方存在人为分离,认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各自享受优惠政策,‘好处不能都让一家占了’……”8月28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小组讨论中,罗黎明委员列举了种种扶贫和低保政策不衔接的现象,他呼吁做好相关标准和政策衔接,对此,参加会议的国务院扶贫办相关负责人现场作出了积极回应:“衔接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在罗黎明看来,做好两项政策的有效衔接,就要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同步动态调整,凡是农村低保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要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同时,要完善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纳入低保并不意味着实现脱贫,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需要稳步有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逐步从低保救助中退出。罗黎明还建议加快健全低保信息系统和扶贫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两个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过去一段时间,扶贫和低保政策人为分离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现在已逐步得到有效解决”,国务院扶贫办负责人回应说,扶贫办和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多个相关文件,特别是从今年6月开始组织开展的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明确要求各地在进行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时,将低保人口中符合扶贫标准的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谈及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衔接问题,国务院扶贫办负责人告诉大家,“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仅剩72个县低保标准还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他表示,民政部已明确要求到今年底,全国所有县的低保标准要和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会上,罗黎明反映说,当前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因“身份”不同,导致“待遇”和帮扶成效与贫困县、贫困村不同。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边缘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程度相当,收入差别不大,但没被划入建档立卡户,享受不到同等扶持,心里落差大。

对于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问题,国务院扶贫办负责人说,“现在各地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已经达到70多万人,其中有不少是派往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的”。同时,各地在今后建档立卡工作中,也不再设定规模限制,凡是符合扶贫标准和条件的,一律做到动态管理,及时纳入,及时帮扶。国务院扶贫办负责人还对委员们关心的扶贫信息共享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他说,扶贫办已经同民政部等其它相关部门进行信息的定期交换,下一步还将建立扶贫信息共享的协同平台。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国务院扶贫办 委员呼声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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