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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如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

2017年08月31日 11:03 | 作者:王 维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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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标志着中国进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快车道。作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民主党派也要提高法治思维、践行法治理念,积极参与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事业中来。

一、 以法为纲,坚持政治理想。法治问题的实质是政治问题,每个国家都应该选择适合自己国情的民主制度和法治道路。纵观各国发展历程,法治无不有赖于政党的推动和维护,政党也无不谋求通过法律贯彻其主张。在中国也是如此,党和法是高度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就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因此民主党派参与依法治国首先应该表现为从法律层面坚持、维护共同的政治理想。例如民建率先提出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正式写入宪法,民革中央积极推动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等,都体现了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和衷共济、同心同行、为实现共同政治追求而做出的重大努力。而这些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确认的政治信念和政治共识,也理应成为民主党派开展政治活动的基本遵循。

二、 以法为基,促进政治改革。当前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区,一方面,改革需要由法治提供合法性基础和程序性规范,另一方面,改革也难免给现行法律规则带来改变和突破。这往往表现为思想的动荡和观念的分歧,在此时尤其需要一个坚强的核心领导稳住大局、把握方向。就如同一条改变航道的船,控制力强,船就会在校正方向后继续平稳行驶;控制力弱,在中途把不住舵,后果难以想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是当之无愧的领航员和掌舵人,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也必须切实承担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好稳定器、缓冲器的作用。

三、 以法为据,搞好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党派的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非权力监督,因此常给人偏“软”、偏“弱”的感觉。要让民主监督“硬”起来,就要推动监督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回应反馈等环节的有效形式,切实保障民主党派的监督权力。同时民主党派成员也要加强法制学习、了解司法实践,努力使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持之有据、言之有理,保证民主监督活动规范有序、切实有效。

四、 以法为用,扩大政治参与。当前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而这些不健全、不完备之处,往往是矛盾冲突区、腐败高发区,也恰好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发力点和突破点。因此民主党派成员要学法、懂法、研法,不但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还要研究地方性法律法规,甚至学习国际法相关知识,才能做到查缺补漏、出谋划策,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的立改废工作。民主党派成员具有知识面宽、联系面广,思考问题视角独特、解决问题专业性强的优势,在代表和表达所联系群体的利益,提高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 以法为鉴,加强政治自律。依法治国首先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在这方面中国共产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使党心民心更加契合。“打铁还需自身硬”,民主党派也要以此为鉴,提高自我约束、自我净化的能力。各民主党派中央于2008年成立了内部监督委员会,发展到目前,各省级组织和个别有条件的地级市组织基本完成了建章立制的工作,但是不同地区、不同党派甚至同一党派的不同组织推进的程度、措施、手段各不相同,形不成统一认识,内部监督如何深化尚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对于民主党派来说,内部监督是提高自身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重要抓手,也应该成为常抓不懈的工作重点。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篇大文章,需要各个方面齐心协力。回顾历史,在中国艰难曲折的法治化进程中,民主党派始终是坚定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放眼未来,在中国实现“四个全面”的复兴之路上,民主党派也将发挥更大的政治影响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民主党派 依法治国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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