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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群扰症”须综合施治

2017年09月22日 15:02 | 作者:杨玉龙 |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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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被群聊信息占据的聊天列表,不少网友抱怨自己正遭遇“群扰症”:“这种食物不能再吃了!”醒目标题让人真假难辨,不少聊天群甚至成为谣言传播的温床;有的群组由于缺乏平台监管,有意无意地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帮凶”;有的群聊看似信息满满实则杂糅,从花式营销信息到拉票寒暄,令人烦恼不已。(9月21日《人民日报》)

便捷性、开放性、娱乐性,是网络的特性;一些微信群、QQ群、贴吧群等新社交平台,为生活增添了乐趣。不过,与信息传播和人际交流便利相伴的是,一些良莠不齐的信息也让用户不堪其扰,比如,不期而至的谣言、真假难辨的视频、出其不意的黄段子、接二连三的投票,以及屡屡刷屏的商业广告等等,甚至让人有“加的群越多,为何越烦?”之惑。

可见,“群生活”在已经成为很多网友日常必需的当下,对群组不加以规范就会与建群初衷背道而驰。最简单的例子,“有图有真相”“视频为证”的资讯,若不加辨别,群成员稍有不慎便会中招轻信,甚至在无意中参与了谣言的扩散传播。从而使群成为谣言散布的“始发站”,而群成员则会成为地地道道的谣言“传道士”。大多数谣言的无底线传播就是如此而来。

对“群生活”加以规范,才能避免网络“群扰症”,一则有助于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网络安全与和谐;二则对受众而言,也可以免去过多过滥无用信息的滋扰;三则也可以使一些用户避免一些营销信息的伤害;再者,也可以使群组不至于成为谣言及不良信息的孳生地。可以说,唯有治好“群扰症”,在其中的人才有安全感和幸福感。

网络“群扰症”须综合施治,其一,需要法律法规的完善与跟进,互联网非法外空间,群组也不例外,将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提出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群聊9不原则”等相关规定,这是避免网络“群扰症”重要法规保障,作为网民须认真学习和遵守。

其二,网络平台须切实履行好责任。正所谓,群主有意为之,平台不能放任。平台应严格按照《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行事,诚如有专家建言,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发挥平台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对恶意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群组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从而为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念好紧箍咒。

再者,对群成员而言,一方面应加强自律,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更应该遵守群规;另一方面也应对一些群内的不法行为给予怒怼和制止。通过合力为之,使网络群组避免成为恶意营销、网络投票和低质杂糅信息的“聚集地”和“散发地”。要知道,群组是大家共同的网上家园,唯有人人多些珍惜和维护,网络“群扰症”才能消弭,甚至是得到根治。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网络 群扰症 信息 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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