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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得准”上下功夫 在“办得好”上出实效

2017年09月30日 14:08 | 作者:杨根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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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深化协商,让提案办理协商“面对面”

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最关键的就是要调动协商主体的积极性。去年以来,随着福建省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的制定并实施,充分调动了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承办单位等协商主体的积极性,协商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面对面”协商常态化发展。

政协“搭台协商”。省政协注重搭建形式多样的协商平台,让协商主体广泛、充分开展提案办理协商,起到“牵左手、拉右手”的桥梁纽带作用。专题会议协商平台。去年以来,加大造福工程搬迁脱贫力度、加强小流域水质监测与治理、推进交通物流融合等重点提案分别列入省政协常委会专题协商和主席会议专题协商。重点提案全程督办平台。每年的省政协重点提案督办活动,都邀请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全程参与,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面对面协商。提案办理上门协商平台。对提案承办数量多、任务重、难度大的承办单位,省政协分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每年都带领提案委负责同志和部分委员登门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专题会议,进一步增进沟通、达成共识。今年以来,省政协各位副主席带队走访的省直部门占承办单位总数的近20%。

承办单位加强沟通协商。各承办单位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政协提案的必经环节,通过电话联系、座谈交流、共同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与提案者及时沟通,切实做到办理前了解意图、办理中征求意见、答复后倾听评价,使提案办理从简单的“文来文往”,转变为“人来人往”。每年有超过50%的提案实现了“面对面”协商,95%以上的提案办理答复实现了事前电话沟通。

党派团体“请进门协商”。在办理提案过程中,党派团体召开部分集体提案办理协商专题会议,邀请承办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到党派团体机关,让委员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共同商讨集体提案的办理工作。随着协商的不断深化,使提案办得更实,委员和群众满意度更高。

编辑:付鹏

关键词: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杨根生 政协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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