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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修改动物保护法 恶犬伤人将追究犬主刑责

2017年10月23日 20:19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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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3日电 韩国《亚洲经济》于当地时间23日刊文称,数据显示,近年来,在韩国出现的狗咬伤人的案例数量呈上升趋势。对此,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以下简称农林部)于当地时间10月23日宣布,将对现行的《动物保护法》进行修订,当宠物造成事故时,应根据法律依据,对宠物及其主人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摘编如下:

当地时间10月22日,韩国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议员尹在玉引用消防厅的资料显示,因被狗咬伤而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的患者人数,从2014年的1889人增至2016年的2111人。可见,近年来狗咬伤人的案例在韩国呈上升趋势。

根据韩国首尔市政府的数据显示,宠物狗主人因不按要求使用狗链、或未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等行为,而被市民举报的案例数量,从2013年的2.8429万起增至2016年的3.8309万起。

但是,韩国有关宠物狗管理的法规尚不够完善。现行的《动物保护法》,并未强制规定外出时必须采取栓狗链等安全措施,这种疏漏可能会增加烈性犬伤人的风险。而宠物主人在不栓狗链,或未及时清理排泄物时,仅被处以5万韩元的罚款。若因管理疏忽而酿成安全事故时,虽可定为过失伤害罪,但宠物主人仅被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反观国外,对放养攻击性犬类,危害行人安全的犬主,会处以严重的惩治。英国的《危险犬法》规定,如果狗把人咬伤,犬主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如果狗把人咬死,犬主可判14年有期徒刑。

近期,韩国首尔某著名餐厅代表,被邻居家的狗咬伤而送医,最终因感染导致的败血症死亡。媒体披露,咬伤他的正是韩国艺人崔始源所养的法国斗牛犬。此事震惊韩国社会,要求加强管理宠物的呼声日渐高涨。

在民众的呼声下,当地时间10月23日,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以下简称农林部)宣布,将对现行的《动物保护法》进行修订,当宠物造成的事故时,将对宠物及其主人追究刑事责任。

农林部负责人表示:“将提高对在电梯等公共场合不栓狗链,或不为烈性犬戴口罩等行为的罚款金额,最高为50万韩元。”

被强制佩戴口罩的烈性犬范围也将有所扩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土佐犬、美国比特犬、美国斯塔福郡斗牛梗等六种犬,被定性为可对人造成攻击的烈性犬,农林部称,将在此基础上增加新的犬种。但据透露,此次造成事故的法国斗牛犬,不包括在烈性犬范围之内。

农林部还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宠物主人的安全教育。从2018年3月22日起,对于举报犬主未栓狗链(烈性犬佩戴口罩)等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将给予奖励金。

编辑:秦云

关键词:韩国 修改动物保护法 恶犬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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