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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法律大修,关乎6亿中国人的生存

2017年11月01日 14:32 | 来源:国是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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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14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迎来大修。

这并不是一件小事,它关乎中国6亿人口的生存问题。

10月31日上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称,《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

“三权分置”、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经营权入股,等热门话题再次被提及。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主任朱道林表示,《草案》把一些问题通过法律的方式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很重要,也是一件好事。

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认为,《草案》能够使农民的利益得到进一步保护,也使农民的权利更清晰。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草案》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周长平 摄

周长平 摄

在此之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认为,这一政策安排让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又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还可以安心进城务工。

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也更稳定,可以放心投入、扩大生产,改善农田设施条件,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朱道林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再延长三十年,是指承包制度不变,过程中经营权可以流转。

三权分置农地用途不变

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

周长平 摄

周长平 摄

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

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推行土地三权分置,重点放活土地经营权。

应该说,三权分置是规范土地经营和激活土地活力的重要一环。

《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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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大修 6亿中国人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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