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我军文职人员制度的体系性重塑——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领导就颁布实施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答记者问

2017年11月10日 20:08 |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问:新《条例》在畅通文职人员职业发展方面作了哪些调整完善?

答:着眼拓宽文职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增强队伍专业性稳定性和制度吸引力,新《条例》对文职人员职业发展相关政策作了五个方面的调整优化。一是完善培训体系。为提高文职人员可持续职业能力,确保文职人员素质始终适应工作需要,新《条例》明确文职人员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并接受军事职业教育,区分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培训和任务培训四种类型,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军队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二是健全考评机制。着眼构建突出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形成靠素质立身、凭实绩发展的政策导向,新《条例》明确文职人员的考核类型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试用期考核、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前考核等,并对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等次以及考核结果运用等作了原则规范。三是规范任用交流。新《条例》在聘用制基础上增加了委任制用人方式,参照现役军官有关规定对文职人员的职务任免程序和权限作了明确;增加了文职人员交流规定,明确文职人员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交流,工作特别需要的也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四是规范等级调整。借鉴现役军官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新《条例》结合文职人员实际,从最低任职年限、岗位资格、年度考核结果等方面,明确了文职人员岗位等级调整的基本条件,规定了岗位等级调整审批权限。五是改进退出政策。为使优秀人才留得住、不称职的走得出、退出军队后有保障,新《条例》增加了辞职、辞退两种退出方式,并对辞职、辞退和解聘的情形条件作了原则规定;取消了原来的最高工作年龄限制,明确文职人员退休年龄统一按国家和军队规定执行;文职人员退出军队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转移接续各种社会保障关系。通过上述系列政策调整,文职人员职业更加稳定,发展路径更加顺畅,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问:新《条例》对文职人员教育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加强文职人员教育管理,是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提升文职人员队伍素质的内在要求。新《条例》根据军队特殊要求和文职人员身份特点,按照与现役军人有统有分的原则,对文职人员教育管理作了规范。其中,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管理、安全保密、因公出境、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与现役军人相一致的规定。档案管理由原来的委托地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调整为由军队按照规定权限统一管理。在入职宣誓、因私出境、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实行文职人员特有的、与国家工作人员相衔接的管理制度。同时明确文职人员按军队统一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相应标志服饰。此外,新《条例》还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相应荣誉;对违反军队纪律的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问:新《条例》对文职人员的待遇保障政策作了哪些重大改革?

答:待遇保障是体现文职人员制度比较优势、吸引保留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因素。新《条例》按照文职人员待遇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对相关制度作了全面调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资待遇。取消原来的属地化政策,改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二是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三是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四是福利抚恤。健康体检、探亲休假、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平时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优待政策另行制定;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条例》明确,军队用人单位纳入国家组织机构登记范围。这样规定,可以确保文职人员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落户随迁等事项办理军地顺畅衔接。有关配套政策,军委机关与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

问:新《条例》对吸引保留高层次人才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新《条例》明确,对军队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可以在文职人员岗位设置、招录聘用、待遇保障等方面采取特殊措施。今后,军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设置文职人员特设岗位、放宽招录聘用年龄、实行特殊工资政策等优惠政策,延揽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

问: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哪些部署要求?

答:颁布实施新《条例》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是一项事关改革全局和部队长远发展的重要任务。根据中央军委统一部署安排,下步要重点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宣传贯彻。通过多种形式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引导大家充分认清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战略意图,充分认清修订颁布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拥护改革、支持改革、落实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新《条例》开展工作,推动形成机关按新《条例》抓建、部队按新《条例》施管、文职人员按新《条例》履职的良好局面。二是紧前完善配套政策。军委机关与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出台与新《条例》相配套的相关制度规定,特别是文职人员职务任免、工资政策、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服装供应等急需政策制度,尽快构建形成以新《条例》为基础、主干配套政策为支撑的文职人员法规政策体系,确保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全面精准落地。三是稳妥推进制度并轨。周密组织现有文职人员考核纳编和解聘分流,按照工作需要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现役干部稳步有序转改文职人员,精心筹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等等。通过抓好宣传贯彻、健全配套政策、充实队伍力量,努力开创文职人员工作新局面。(完)

编辑:杨岚

01 02

关键词:文职人员 条例 军队 制度 岗位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