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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任的教育不该鼓励“告密”

2017年11月21日 15:44 | 作者:杨京 |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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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一名小学生把巧克力带到学校,被同学发现后向老师告状了。而老师的处理方式则是有点出人意料:惩罚了告密学生。这一惩罚,在网上赢得了网友的叫好。

对于事件中的小学生来说,说是“惩罚”,其实只是批评了两句而已,不过老师的态度已经十分明确:不鼓励甚至反对“告密”。特别是考虑到“告密”的直接动机是“讨零食吃而不得”,就显得更不可取。

并不是说违反校纪校规就是理所应当的。但校纪校规的意义在于,为学生自律和校方管理提供标准,而不是作为“告密”的依据。事实上,报道中被“告发”的小朋友,也受到了没收零食的处罚。

这也不是鼓励所有人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是应该分清通常意义上的“举报”与“告密”的区别。前者往往涉及公共利益,后者则大多指向个体,甚至存有某种个人目的,或为“损人”,或为“利己”,或两者兼有。

简单举个例子,举报商家制假售假、举报考场有人作弊,相比向上级反映有人私下抱怨工作辛苦、吐槽领导严厉,性质上的区别一目了然。放到报道中的场景,举报有人欺负同学,和告发同学私带零食,显然也是不同的。

从对当事老师一片点赞声中,不难发现对“告密者”和告密行为的排斥和反感,符合公众普遍的情感。不过略有遗憾的是,纵观过往的相关报道,把学生之间的“告密”作为一种管理手段,甚至事实上形成鼓励的教育方式,也时有出现。

前不久,南京某学校曝出消息,校方要求学生会干部对偷偷在厕所吸烟的学生拍照取证。此前,还曾有报道称,有学校采用类似的方式对付在校内“与异性举止亲密”的学生。

如果按前述的标准,一旦有同学在公共场合吸烟影响他人,当然可以行使举报权。但简单将管理责任交给学生,并鼓励在私密场合拍照取证,付出的代价就是破坏同学间相互信任的关系,甚至相互猜疑。对处在成长阶段的学生而言,并无好处,对“告密者”本人亦是如此。

就此次发生的事件而言,我们为学生们能有这样的老师而欣慰。而在更广的范围内,当事教师所秉承的教育理念和处理方式,也是在提醒教育从业者们反躬自省。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告密 鼓励 教育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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