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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将进入新一轮提速期

2017年11月23日 10:16 | 作者:班娟娟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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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存在的“医养割裂”沉疴有望加快破解。“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将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近一周以来,有关医养结合的利好政策密集发布,旨在加快打通健康养老“最后一公里”。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审批环节的松绑和社会资本的加速涌入,“医养结合”将迎来新一轮提速期,相关机构也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不过,若要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挖潜巨大市场,仍需加快打通医疗体制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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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 鼓励政策密集落地

2015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由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九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医养结合的时间表,到2017年,要初步建立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如今,距离第一阶段时间节点仅有月余,医养结合推进步伐持续加快。这一周多以来,相关鼓励政策更是密集发布。

由国家卫计委研究制定,并征求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十三部门意见后印发的《“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明确要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在重点工程方面则提出,“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有一定医养结合服务基础以及需求较大的地区及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区),建设一批综合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示范基地和社区示范基地。

地方层面也在不遗余力地推进“医养结合”。云南省日前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整合社会闲置资源,鼓励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广东省提出,把医养结合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和深化医改、建设卫生强市的总体部署,不断完善政策体系。

除了力邀社会资本参与外,审批松绑是又一力举。国家卫计委日前发文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对此,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后王雪辉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有利于养老机构尤其是小型化或者民营化的养老机构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站点。不仅如此,以往一些地区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审批流程长、手续繁琐,审批上的松绑也将破解医养结合机构的规模化发展瓶颈,促进医养结合产业加速发展。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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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养 结合 养老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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