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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离职”需寻求多方破解

2017年12月07日 15:35 | 作者:付彪 |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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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正在怀孕后期和刚休完产假的女员工,被所供职的中铁物流集团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撤掉工位、强行停掉考勤,直至被辞退失业。经劳动仲裁,中铁物流公司不服向其中一名女员工支付拖欠工资的裁决,向北京市三中院起诉申请撤销裁决。5日,此案在三中院开庭审理,中铁物流代理人在开庭前决定撤销起诉,裁决结果随即生效。记者注意到,孕、产妇集体维权国内尚无先例。(12月6日《新京报》)

这是一个并不少见的报道,唯一例外的是三名孕、产妇集体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伸张。女员工孕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本应该对她们充满人性化关爱,但这家公司却以经营亏损、模式改变、架构调整为由,强行降级降薪、撤掉工位、停掉考勤,直至与她们解除了劳动关系。这种罔顾良知、无视法律之举,让人心寒。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现实中,一些单位和企业明里暗里歧视和刁难女员工,要么让她们“知难而退”,要么找个“无故旷工”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将她们辞退。对此,许多女员工往往认栽了,自饮失业的苦酒,鲜有跟企业死磕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不能不说,众多被侵权职工皆因心有余而力不足放弃维权,一定程度助长了用人单位任意侵权的气焰,使得“孕妇被离职”现象呈多发频发态势。据全国妇联一份调查显示,有40%的妇女在孕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因生育等正常生理行为受到权益侵害,许多怀孕或休产假的女职工或被扣工资,或被用人单位开除,这成了一种“潜规则”。

这种情况下,希望广大职工像上述三位女员工那样,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敢于向侵权行为说“不”,尤其要拒绝在离职表上签字,一旦签了,就表明是“自动离职”,不仅享受不到相关保险待遇,更拿不到单位一分钱赔偿金;也希望相关部门亮出法律法规的“牙齿”,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拓宽维权渠道,切实为女职工挺起腰杆。

同时也应该看到,“孕妇被离职”现象多发频发,反映出当前一些用人单位规避人力成本提高的现实。保障孕产妇劳动权益,需要各地各部门多从政策源头上寻找动力,在释放政策红利上下功夫,形成鼓励企业扩大育龄妇女就业的利益导向。

此外,在“全面二孩”背景下,还需与时俱进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底线保障。只有寻求多方破解之道,女职工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孕妇被离职”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孕妇被离职 寻求 破解 员工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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