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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

———全国政协“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发展”双周协商座谈会综述

2017年12月08日 08:55 | 作者:汪俞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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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12月8日电(记者 汪俞佳)传承和发展好少数民族戏剧,对于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满足民族地区群众文化需求、促进民族团结、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增强文化认同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政协对此一直高度关注,十二届全国政协以来已就此专题进行过多次调研。今年,更是被列为全国政协年度重要协商议题。为此,9月15日至19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调研组赴内蒙古、青海两省区调研;9月13日至22日,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专题调研组赴贵州、广西两省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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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第76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发展”建言献策。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燕雁 摄

12月7日,体现这些调研成果的日子来了,由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的第76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京举行,主题就是“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发展”。

委员们认为,少数民族戏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扶持政策和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传承好、发展好少数民族戏剧,让它在祖国文艺百花园中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保护,比什么都重要

有时候,一部戏就是一个民族的艺术群雕,也是一个民族积淀的历史文化传统的浓缩展现。“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与发展,保护是当务之急。”这是与会者的共识。

“平均年龄都在60岁以上,最长者已经76岁,这种阵容在调研中并不多见。大家完全不喊累,反而一直奔走在调研一线。”调研组工作人员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正好从侧面反映出调研组成员的焦急与牵挂。比如,调研组出发去内蒙古那天,集合时间是早上五点,天刚蒙蒙亮。

密集的调研,是为了充分了解两地在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戏剧上的做法和经验,为了直接倾听一线演职人员的呼声与期盼,更为了真正为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献诤言、谋良策。正如调研中卢展工副主席多次强调的那样,人民政协坚持委员主体,坚持务求实效,而实效的最大体现就是建言献策的质量。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戏曲传统文化的发展,出台了诸多关于文化和戏曲发展的若干政策与文件。但总体来说,政策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少数民族戏剧发展受限、生存困难、后继乏人的情况比较严重。调研的感动化为建言的力量,座谈会上委员和专家们踊跃发言,献计出力。

“为什么许多少数民族剧种剧团号称‘天下第一’,因为是独苗单传,没有第二。”面对少数民族戏剧不断萎缩、有些剧种濒临失传的局面,全国政协委员曹育民的心情是急迫的,“再不抓紧抢救,再不特事特办,真的是来不及了。”曹育民认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戏剧,首要是保护传承好现有的东西,保证它的特质和个性不被湮灭掉。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更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指引,少数民族戏剧繁荣发展的大环境非常好。“少数民族地区党政领导要懂戏爱戏,要从文化建设的大局中定位戏剧事业,把繁荣发展戏剧放在适当位置。”

“对蒙古剧等少数民族稀有剧种,更应该采取一些特殊的保护扶持政策。”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王全书认为,一些具有独特性或唯一性的少数民族剧种,除落实国家、地方已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还应在经费、建制、人才培养、解决“剧本荒”、理论引领、加大研究、培养观众群体等方面,制定出台力度更大的特殊政策,设立专项资金,让古老的少数民族戏曲焕发出青春活力与勃勃生机。

“少数民族戏剧有的生存比较好,这当然好。对于不能生存的,应该进行抢救性记录。”全国政协常委李羚建议,将这些文化的基因像保留火种一样保留在博物馆里,像教科书那样摆在那里,以便让大家、让后人能够了解我们曾有那么光辉灿烂的艺术。

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戏曲剧种的文化安全,实际就是对中国文化安全的高度维护。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王馗在发言中同样呼吁加强对少数民族戏曲的政策倾斜,“凡是有少数民族剧种的民族地区要建立或遴选少数民族剧种的代表性专业剧团,由民族地方政府颁布长期发展规划,以此作为少数民族剧种传承的核心机构。”

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名誉会长、76岁高龄的谭志湘也参加了调研。在座谈会上为少数民族戏剧传承与发展鼓呼时,她有感于调研看到的情况呼吁:“把少数民族戏曲剧种与地方戏、京昆并列,制定少数民族戏曲剧种保护政策。”

坚持正确方向保持传统特色

少数民族戏剧有根、有众,承载了乡情和文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发展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无论是调研还是座谈,全国政协委员艾克拜尔·米吉提一直在思考,如何发挥戏剧的教化优势?

艾克拜尔·米吉提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少数民族戏剧要实现传承发展,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少数民族戏剧有一个天然的职能,就是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许多少数民族戏剧因其历史较短,或处于发展完善阶段,有必要也有条件进行自主创新,这就需要吸收融合外来的东西。全国政协委员田青在多次调研中发现,一些剧种在谋求自身发展、努力前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种同质化倾向。

“造成此现象的原因是没有树立坚定的文化自信,没有把传承作为‘创新’的基础。”田青希望,少数民族戏剧可以努力学习本民族的文化传统,找到自己的“根”和“魂”,坚定文化自信,树立“文化多样性”的观念,以自己的传统文化为荣,更不能把西方文化作为唯一模仿的对象。

创新能力较弱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实。从基层一线来的专家乌恩发言指出,目前蒙古剧作品从题材到形式,创新乏力,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剧目绝大多数取材于历史或民间传说,关注和反映当代人民群众鲜活生活的作品贫乏。

特色,决定少数民族戏剧的发展前途。如何突出特色,推陈出新?全国政协委员吴江在发言中表示,少数民族戏剧大多处在老少边穷地区,他们的演出剧目应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新编小戏、折子戏为主,不应提倡声光电的大制作和不便深入基层的高成本制作剧目。“建议文化部成立少数民族戏剧指导委员会,协调艺术研究机构和相关省区文化单位,从历史文化遗存中发掘、盘活文化艺术精华,制定少数民族戏剧有特色的发展战略。”

戏剧传承“出人”才能“出戏”

多年来,彩调剧《刘三姐》的演出不仅让“刘三姐”的形象和歌声成为广西的文化象征,也搭建了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对接的桥梁。

“但是,第六代‘刘三姐’人才选拔却极其困难。”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院长龙倩却道出了背后的心酸,由于给予青年演员的工资待遇低、少数民族戏剧演员人才引进政策缺失,尽管到各大中专院校撒网式宣传已三年,仍无法招录到一个形象、条件符合要求的新“刘三姐”,致使本应20岁的“刘三姐”形象仍由32岁的演员在演,演员更新换代停滞,剧目传承工作严重滞后。

没有人,何来戏?“缺人”,成为与会者普遍反映的问题。曾经借调到青海省黄南藏剧团饰演藏戏《意乐仙女》女主角的全国政协委员郭瓦·加毛吉对藏戏传承乏人、缺乏保护的现状深有体会。会上,她深情呼吁,国家对传统藏戏剧目和藏戏老艺人尽快进行系统抢救,挖掘、收集和整理剧目,建立视频数据库。同时培养藏戏人才,建立藏戏学校或在民族地区艺术院校或艺术专业中开设藏戏专业,使这一古老民族剧种得以传承。

少数民族戏剧的传承发展繁荣离不开人才支撑,青年人才更是民族戏剧血脉延绵的未来和希望。全国政协委员侯露在调研中同样发现,少数民族青年戏剧人才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原因在于培养少数民族青年戏剧人才的学校太缺乏了。”对此,她建议,结合当地职业学院的资源,开设专门的民族戏剧班,采取“小班教学”、“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对有苗头的青年戏剧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同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让少数民族戏剧国营剧团有编制、有职称、有保障、有资金,留得住青年戏剧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聂震宁认为,国家可以建立少数民族艺术发展基金,对少数民族戏剧传承和发展中的人才建设予以专项支持。“特别是对于单一剧种传承人、专业研究人员(如侗戏、布依族傩戏、京族嘲剧、仫佬戏等)应当有特殊政策和措施。”

戏剧是“角”的艺术,全国政协委员袁慧琴建议要高度呵护民族剧种的领衔主角,及时地记录、保存、整理、研究、宣传民族剧种的代表艺术家及其艺术成就,加大推广力度,扶持其在国内、国际的重要艺术平台上,展示中国形象,张扬多元一统的中国民族文化。全国政协委员张建国也建议,要尊重艺术人才培养规律,探索传承人传习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等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跟随调研组来到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剧团时,全国政协委员杨承志一方面为剧团获得多项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奖项感到欣慰,一方面又为剧团编制紧张、经费短缺等问题深感忧心。“剧团是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戏剧的核心载体。”杨承志建议,国家相关部门与地方政府联手,采取“一族一团一策”的方式,对现有已列入国家非遗名录十几个民族剧种的重点剧团,依法落实政策,逐一制定务求实效的扶持措施,建立少数民族戏剧可持续传承发展的常态机制。

进入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中华文化的新辉煌。少数民族戏剧是中华戏曲艺术的一部分,更是中华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恰如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少数民族戏剧这朵开放在雪域高原、草海边寨、大漠戈壁的艺术之花,一定能够在我国民族文化的百花园里如沐春风,光彩照人——这是与会者的共同期待。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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