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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信息泄露要精准打击“内鬼”

2017年12月08日 16:08 | 作者:李云勇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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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在公安部部署下,全国各地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侵犯公民信息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仍时有发生,非法收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手法多样,手段更为隐蔽。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0%以上是违法分子靠掌握公民详细信息进行的精准诈骗,从已破获案件看,“内鬼”监守自盗和黑客攻击仍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12月7日 新华网)

“内鬼”是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之一,那么我们就要对症下药,精准打击,让“内鬼”无处可藏,让“内鬼”得不偿失。

第一步,让“内鬼”无处可藏。网上一些资料须经过授权才可以打印或复制,可以推广这种方法防“内鬼”。车辆、征信报告、银行账户、房产、教育、医疗、税务等信息成为犯罪分子“抢手货”,相关单位都要强制建立信息全程留痕制度:相关部门必须建立数字证书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使用专属于个人的数字证书才能登录、查看、下载单位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全程留痕,一旦发生信息泄露,可以倒查责任人员。

第二步,让“内鬼”得不偿失。揪住了“内鬼”狐狸尾巴,就要依法严厉打击,判刑、开除党籍、开除工作、赔偿等,就要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法纪等责任,让他无利可图。“内鬼”或从宽处理,有二次作案可能,要建立“内鬼”信息共享制度,凡被追究责任的“内鬼”,承担责任以后,车辆、征信报告、银行账户、房产、教育、医疗、税务等与信息打交道的部门都不得录用“内鬼”,对“内鬼”就要法纪利剑高悬,一次违法,终身不得与信息工作沾边,以警告潜在的违法乱纪者,侵犯他人信息绝不会有好下场。

对于“内鬼”,就要打得“准”,让“内鬼”一个也跑不了;打得“狠”,众人合力打“内鬼”,让世人打死都不肯当“内鬼”。 与信息打交道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要怕麻烦, 时刻做好信息保密的严防死守工作,精准打击“内鬼”,狠狠打击“内鬼”,就能推动公民信息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内鬼 信息 打击 泄露 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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