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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2017年12月12日 14:19 | 作者:刘建华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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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我们先后赴山西、河南、浙江、河北等省的一些乡村,对土地征收、流转等情况做了相关调查,发现不少地方存在违法违规征占耕地、流转耕地的现象。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少批多占、先占后批、耕地报荒地、强征强占等问题比较突出,如征占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搞房地产开发、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违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强行流转、流转后用于非农项目的问题引起农民强烈不满,如建万亩林园、休闲观光度假村等。这些都与中央土地流转的方针政策背道而驰。

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5亩左右,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3.38亩的一半。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一是一些地区耕地占优补劣、质量下降问题突出。如违规设立各种开发区,不惜采取低地价、零地价的方式招商引资。结果基础设施建设占用了大量肥沃的田地,而补充的往往是地力较差的低产田,耕地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存在弃耕抛荒现象。据统计,务农人均纯收入不及外出农民工人均收入的1/3,种粮收益较为低下导致弃耕抛荒。三是耕地非农非粮化倾向未得到有效遏制。今日本版刊登的来信中,读者反映在流转或租赁的耕地上植树、养殖、建厂房、建砖窑等破坏耕地的现象较为突出。四是资源过度开采,造成耕地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五是土地退化、土壤污染对耕地质量和粮食安全构成威胁。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供给充分不充分,影响到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趋势。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各地区必须原原本本地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必须立足保护耕地、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为防止土地流转中出现非农非粮化的倾向,特别是要防止一些工商资本到农村介入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等问题,国家应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防触碰耕地红线,按照“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不得占用。

只有确保农地农用,产业兴旺才有基础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得以持续推进。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耕地 保护 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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