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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27条措施激励七类群体增收 还有这四个看点

2017年12月16日 07:22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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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27条措施激励七类群体增收

鼓励高校骨干教师到企业兼职取酬,要求企业疏解外迁过程中要向未在岗职工缴纳社保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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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北京市政府近日发文,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基层干部队伍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类群体,提出了8个方面27条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激励措施。

政策明确提出,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消费水平相适应,公务员福利以货币福利为主。政策还提出,鼓励高校、技工院校“双师型”骨干教师创新创业,到科研机构、企业兼职,开展项目合作或创办企业,享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权益分配或兼职取酬。

看点1 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带动就业可享社补

2017年1月29日,农业部出台“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

此次,北京的增收政策也考虑到了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提出,要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增收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激发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新动能,引领和带动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在提高增收能力方面,北京市将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全市中高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贯通培养相关规划,完善新型教育培训体系,以农民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各类农业农村教育培训资源,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提升他们的电子商务应用和市场营销推广能力,推动“农邮通”服务站、物联网建设,支持通过电子商务形式销售鲜活农产品。

此外,北京还将进一步拓宽新型职业农民的增收渠道。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返乡创业。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创业并带动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看点2 鼓励高校骨干教师到企业兼职取酬

对技能人才,北京将从薪酬提升、奖励激励、职业发展贯通、技能成果转化分享和培养培育五个方面,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政策。政策明确,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岗位薪酬水平,薪酬增速可快于其他岗位。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

北京市高校、技工院校可以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作为特聘教授,并按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标准兑现待遇。同时,北京市还鼓励高校、技工院校“双师型”骨干教师创新创业,到科研机构、企业兼职,开展项目合作或创办企业,享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权益分配或兼职取酬,促进技能成果转化分享。

此外,对于科研人员,北京市将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通过绩效工资、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奖励、在岗离岗创业等多重激励,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

政策提出,国有科技型企业可实行科技成果入股、股票期权、分红激励等办法,增强对关键岗位、核心骨干的激励。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以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等“六种模式”开展创新创业,实现专业技术人才“共享”,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增收的同时,助力北京全国科创中心建设。

看点3 低保人员就业可享奖励和救助渐退

为激发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动力,北京市还将面向有劳动能力的困难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政策提出,发挥社会性就业组织的作用,充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此外,北京市将实施就业奖励和救助渐退,对于实现就业的低保申请人和低保对象,在核定家庭收入时对其收入按规定予以核减;对于实现就业且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救助渐退。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了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就业,新的救助制度增加了就业奖励的规定。对于已经就业的低保申请人员和低保就业人员,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扣除低保标准的80%作为就业奖励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

同时,当家庭收入增加后,救助金并不是当即停发,而是继续发放6个月。城乡低保人员就业且主动申报后,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可享受6个月的救助渐退,即前三个月按其家庭原享受低保金100%发放,后三个月按50%发放。

“这样的话,低保人员就不用再担心因为就业增加了收入而立刻失去领取低保金资格。”北京市民政局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制度实施后,由于对一些特殊困难人群家庭降低了申请低保的门槛,能享受到分类救助的家庭比例还将上升。

看点4 网商从业者可享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对于小微创业者,北京提出将健全创新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优化创业准入环境、降低创业融资成本、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提出,对新注册的市场主体住所或是经营场所,放宽登记条件限制;同时,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实现“多证合一”。

为降低创业融资成本,北京将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孵化期、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同时简化贷款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给予财政贴息,减轻小微创业者融资负担。

此外,对自主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带动就业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企业分流职工等人群,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还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 措施

企业疏解须向职工发生活费 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70%

针对低收入村、低收入户,北京市将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利用低收入群体专项帮扶资金,重点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探索实施资产收益帮扶制度,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分流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北京明确,本市企业在调整转型、升级改造、疏解外迁过程中,要按规定为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的未在岗职工缴纳社保,发放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生活费。同时,鼓励企业稳定职工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已突破2000元。按照北京市今年7月宣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过去的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0元。按照此项政策规定,相关企业给职工发放的生活费不得低于1400元的标准。

采写/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曾珂

关键词:北京出台27条措施激励七类群体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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