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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话学前教育责任与担当

湖北省政协召开月度协商会聚焦“幼有所育”

“幼有所育”已经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如何办好需要大家来商量

2017年12月19日 07:55 | 作者:毛丽萍 焦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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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召开月度协商会聚焦“幼有所育”
共话学前教育责任与担当

人民政协报记者毛丽萍 焦阳

近日,在湖北省政协召开的“完善支持引导政策,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月度协商座谈会上,湖北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园长袁芒提出,幼儿园建设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教师,教师质量直接影响幼儿发展,建议依法保障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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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取得‘新进展’的七项民生要求,‘幼有所育’排在首位。然而,由于湖北学前教育起步晚、基础弱,仍存在普惠性资源不足、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师资队伍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湖北实现‘幼有所育’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湖北省政协主席张昌尔一番开场白道出了协商会的初衷。

“幼有所育”已经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如何办好需要大家来商量。会场外的网络,学前教育话题引起网民高度关注。协商会前,省政协办公厅就该主题进行网络调查,点击量超过40万,收到有效问卷15522份;会议3小时网络直播,45万网民收看;协商会上,两位网友通过网络平台向前来参会的省直单位负责人提问,得到现场回应。

“新一批二孩预计2019年就要上幼儿园了。请问怎样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让孩子入园不再难?”二孩母亲邱女士问。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谢新松回应:2011年以来,湖北省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600多所,对近9000所次的民办园进行奖补。“下一步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奖补力度,有效督察、督导、督办,努力扩大公益普惠性资源覆盖面。”

民办幼儿园负责人袁娟问:“如何落实国家有关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的政策?对未按照国家要求配建和移交幼儿园的小区如何整改到位?”

湖北省住建厅总规划师童纯跃回应:“未来把好两个关口:把好设计关、严格按照国家居住区的规范来配建;把好工程质量监管关,确保配套的幼儿园设施,能够和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落实。”

会场内,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幼教工作者围绕学前教育议题建言献策,省直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幼教新使命。

“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全国政协委员、台盟湖北省委主委江利平建议,加大公办园建设,落实政府主导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逐年提高学前教育在财政性教育投入中的比重,确保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功能。

针对目前湖北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尚处于缺失状态,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郭志高建议,尽快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主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经费,不断扩大学前教育投入总量。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副秘书长王耀辉提出,尽快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出台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指导标准,加大对部门、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园的财政支持力度。

“幼儿园师资严重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在贫困农村地区还普遍存在。”省政协委员、省侨联副主席刘文华建议,构建省级政府统筹的农村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建立省级统筹的学前教育在编教师招录制度。

省编办副主任杨卫东回应道:“目前正同省教育厅联合就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状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后,将按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等要求,抓紧研究出台公办幼儿园的编制机构指导意见,逐步解决公办幼儿园的机构性质以及教师编制问题。”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学前教育 幼儿园 湖北省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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