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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责任状”成为“军令状”

2017年12月22日 16:04 | 作者:王晓城 | 来源: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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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状只是工作抓手,真正把责任落实,归根结底要靠各级干部的担当精神。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干部要有理想信念之钙、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深意所在。

责任状作为一种公共管理手段,是推行目标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上下级就某项工作签订责任状,上级将工作任务布置给下级,下级承诺全力完成工作目标。这样的模式不仅将压力层层传导、将问责清晰明确,更能有效地避免懒政怠政等不作为现象。在“签订责任状”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效果也很明显,也获得了老百姓的认可。然而,随着社会现实的不断发展,“责任状”的签订变成了风风火火的形式主义,走调变样成了“免责状”,这样问题的产生,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笔者认为,应该重落实轻形式让“责任状”成为“军令状”,强化监督落实给各级干部都戴上 “紧箍咒”。

责任状应“精”而不在多。责任状之所以让基层工作人员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干工作“眉毛胡子一把抓”,疲于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考核以及材料报送工作,其最大问题是责任状“满天飞”。因此,上级在拟定责任状之前,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对具体项目进行筛选,该合并的合并,该精简的精简,充分突出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住各种责任状“满天飞”,从源头上缓解基层干部的忙乱不堪、无所适从。将有效地减少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不正之风。

责任状应注重“实”而不在定。责任状不是一纸空文,是对下级进行目标管理的手段,不是年初随意定下一个目标,让下级轻易签订了事,上级在设定目标期望时,应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切不可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能达到的才是目标,不能达到地那是空想。责任书不能是年初的“签订”,年终的各项验收,上级部门要加强监督,随时跟踪目标完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时刻追踪问效,督促下级经常把责任状拿出来看看,哪些责任还没有尽到,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改变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从制度和落实上刹住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歪风。

责任状应做到“奖与罚”同步。一些上级部门热衷与下级签订责任状,实际上是一种"甩包袱"的官僚作风,习惯了当"甩手掌柜"。这种简单的管理考核机制,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早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必须尽快改革。责任书的签订应是对上下级的共同制约,无论是谁,一旦违反,都应该追究责任。如此,才能让“责任状”成为“军令状”,倒逼各级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形成履职尽责的合力,使目标责任“落地有声”。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责任状 军令状 责任 签订 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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