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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付林科研经费案追踪

2018年01月16日 07:17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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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闹气荒,不少企业停气,限气保民用,仍捉襟见肘,近日又听说液化天然气暴涨到1.2万元一吨。忽然想到2014年和付林出差,在往返太原的高铁上,由他执笔编写的基于余热利用及长输技术、京津冀供热大联网的方案建议,经中国工程院呈报国家,颇具前瞻。”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下称“规划院”)下属能源规划设计研究所(下称“能源所”)主任工程师张世钢回忆说。

付林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曾任能源所所长,也是北京市科委《利用电厂循环水余热的供热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课题的总负责人,2016年3月17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刑事拘留。2017年5月19日,海淀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付林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付林科研成果转化往事

技术构想阶段,寻找合作企业难

张世钢提到的方案,于2014年6月出现在一份题为《关于全面推广工业废(余)热采暖,大幅缓解北方地区冬季雾霾问题的建议》(下称《建议》)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议》中,建议人包括江亿、杜祥琬等8位院士和付林等3位科研人员。《建议》提到,“如何大幅度降低采暖供热的大气污染排放,是解决北方地区雾霾问题的关键之一……目前解决供热污染问题的主要途径是‘煤改气’,但因冬季气源普遍短缺和价格昂贵,使得天然气供热很难推广,并且天然气同样大量排放氮氧化物形成PM2.5”。

通常,在非热电联产的发电厂,燃煤产生的热量只有40%转化为电,60%经冷却后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建议》提到,“基于吸收式换热的集中供热技术”为工业废热向城市供热创造了条件。“对于京津冀这一北方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可以考虑供热大联网,将这一地区的大部分电厂废热以及距离城市较近的工业废热利用起来……实现全部县城以上的城市和部分大热网周边乡镇乃至农村的清洁供热。”

记者在采访中,多位被访者,同时也是该技术的应用相关者都表示,这项技术,从研发到应用于市场,都离不开一个关键人物——付林。2015 年的巴黎气候大会上播放了一段短片,付林的“全热回收的天然气高效清洁供热技术”代表中国展示了环保科技的新成就。

多位接近付林的受访者介绍,付林的技术构想始于2005年前后。

2007年,付林联合多家单位申请到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电厂余热再利用研究与示范”,后又申请到“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电厂循环水余热资源利用技术及装备研究与示范”,基本解决了科研纵向经费。

“即使课题经费得到批准,科研也从来不是必定会成功。”课题组的重要成员张世钢说。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些构想被证实出了问题,新构想又被不断提出,付林团队面临一个挑战:科研思路调整后,试验设备将要用到吸收式换热器和吸收式热泵,预算提高到600多万元,而此前用于设备的经费只有91万元。

张世钢介绍:“很多科研需要企业的横向经费支持,一些试验也不是在学校的实验室里能完成。以我们这项课题为例,试验设备体积庞大,需要跟工厂设备结合。”更何况付林需要的吸收式换热器,“这种设备在市场上根本就不存在”。

付林希望通过与企业合作,由他的团队提供理论支持和设计方案,由企业投入资金、人力和最终生产。合作企业将与付林团队分享科研成果,投入市场后分享经济效益。付林的妻子曲燕介绍,付林为此找了多家企业协商,但最终无果。值得一提的是,这其中有一家叫双良的企业,日后还会与他发生交集。

诸多企业的拒绝有其自己的逻辑:设备能否生产出来没有把握,而且企业为什么要投入资金和人力?一项尚未研发出来的技术,市场潜力如何判断?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朱颖心看来,中国市场环境的某些方面有时很难助力科研,“所有企业都想直接去摘得那个果实,但愿意在前期就一起承担科研风险的却不多”。

最终还是付林曾经的老师江亿院士帮了他。在其牵线下,一家合资企业同方川崎答应为付林团队加工设备,但资金、技术需要付林团队自行解决。江亿又找到内蒙古赤峰市的富龙热力有限公司(下称富龙热力),他们表示愿意赞助科研项目,并提供试验场所和相关配套。

富龙热力隶属富龙集团,当时担任董事长的景树森是业内资深人士,集团下属的另一家企业富龙热电厂,是赤峰市集中供热的两大热源厂之一。据此前媒体报道,景树森当时认为,供暖行业急需一场革命。2008年5月富龙集团决定赞助试验研发,并支付800余万元,其中380万元用于支持试验设备的研发制造。据张世钢透露,实际赞助达到千万元级别。

380万元是赞助还是购买设备的款项?

在承担课题任务时,付林共有三个身份。

首先,付林是清华大学教师。清华大学是北京市科委《利用电厂循环水余热的供热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课题的牵头单位,并代管经费,付林是该项课题的总负责人。付林作为清华大学教师,在学校有一个科研账户,用于接收国家或地方财政拨付的纵向科研经费。

其次,付林时任规划院下属能源所所长。规划院是清华大学校办企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教师可在此公司名下设立研究所或工作室。当时,付林的科研团队除他本人有清华大学的编制,其余成员均从社会招聘而来,能源所可以解决部分科研人员的安置问题。能源所自负盈亏,所有营业收入统一划入规划院账户,并由规划院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由能源所自由支配,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再次,付林是北京环能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环能瑞通”)的实际控制人,该公司是2006年付林以其岳父岳母名义注册的企业。如前文曲燕所介绍,付林刚开始其项目构想时,并无企业与之合作,而能源所也不具备设计和制造设备的资质,因此只好自己成立公司。张世钢还介绍,能源所主要安置从事城市能源规划研究的人员,但不能聘用从事设备生产、调试、销售等工种的员工,所以环能瑞通也要解决团队中部分成员的安置问题。

承担北京市科委课题的单位中包括上述3家单位,其实际负责人均为付林。

前文提到,富龙集团赞助付林团队380万元用于试验设备的研发制造。景树森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笔原本是科研赞助的经费,为了走账方便,富龙集团以“购买设备”的名义支付给环能瑞通。

如此,当5台付林团队用于在赤峰进行试验的设备运抵当地时,名义上设备所有权归属富龙集团。

同方川崎为付林团队代加工试验设备。委托同方川崎进行设备加工的单位实际是环能瑞通,双方签订了合同;进行试验测试的单位是清华大学,也是租用同方川崎的试验台,双方也签订了合同;两项费用合计超过500万元。这两笔款项理应分开支付给同方川崎:头一笔由经费代管单位清华大学拨付给环能瑞通,再由环能瑞通支付同方川崎;第二笔由清华大学直接支付。由于付林是两家课题单位的实际负责人,支付第一笔费用时他便省去了中间环节,两笔费用均由清华大学直接给了同方川崎(实际支付327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付林的起诉书显示,付林将由清华大学使用北京市财政科研拨款327万元委托加工的7台课题试验样机中的5台,以其个人控制的环能瑞通名义,出售给富龙方面,使环能瑞通获利380万元,案发前向清华大学退还105万余元人民币,造成科研经费损失220余万元。并由此认为付林涉嫌贪污罪。

在付林一方看来,起诉书中表达的逻辑是:支付记录表明设备归清华大学所有,而环能瑞通又将不属于自己的设备卖给了富龙方面。付林的博士生导师江亿还打比方,付林应该把钱给付林,再支付给同方川崎,但付林把钱直接付给同方川崎,这种省事的操作为日后留下了祸根。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清华教授付林 科研经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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