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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烟者无责 让正义挺直腰杆

2018年01月25日 15:53 | 作者:陆敬平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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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案件的改判,不只是个案纠偏,还具有标杆性意义。让正义挺直腰杆,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在生活中行使公民权利,敢于和善于同各种有违公共道德的行为作斗争。只有大家齐心合力,方能维护公共秩序,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从而提升生活质量。

23日,“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公开宣判。二审撤销原一审判决,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劝阻吸烟者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1月24日《北京晨报》)。

我国公共场所禁烟已实施多年,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但是,总有那么一些“瘾君子”依然会在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吞云吐雾,既让别人饱受二手烟之害,稍不留意还会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屡禁不止的尴尬,既有监管不力,查处不严的原因,也与许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劝阻、不制止有着直接的关系。

还回到上述案件来说,电梯内空间狭小,又密不透风,如果有人在电梯内吸烟,二手烟的危害更大,更为严重的是电梯在高速上升的时候,有强烈的摩擦产生,在这样的环境中,抽烟产生的火花就很容易引起火灾, 危及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河南省郑州市一医生杨某因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人不要抽烟是正当的行为,值得鼓励。至于引发争执,老人因此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离世纯属意外。死者家人无法接受这一现实,将劝阻者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万余元。一审的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判决中酌定杨某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老人家属不服上诉。二审撤销原一审判决,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劝阻吸烟者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老人不幸离世固然令人同情,但杨先生及时予以劝阻是正当行为,并无过错。因而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案件的改判,不只是个案纠偏,还具有标杆性意义。让正义挺直腰杆,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在生活中行使公民责任和权利,敢于和善于同各种有违公共道德的行为作斗争。只有大家齐心合力、齐抓共管,方能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从而提升生活质量。

这起案件的改判还给所有“瘾君子”们提个醒,不要在公共场合抽烟,既违法规,又犯众怒。如果实在忍不住,也要到设立的吸烟处或者无人的露天场合吸烟,以免妨碍他人或引发纠纷。要知道人若想别人尊重你,你首先要尊重别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平安和谐才是最重要的。

简而言之,司法判决的公平,不仅在于个案的纠偏,而且有利于扶正祛邪,弘扬社会正气,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促进人民安居乐业。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正义 挺直 腰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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